会计继续教育听满24小时,并且考试已合格,还可以继续听课吗,急求答案

如题所述

会计继续教育听满24小时,并且考试已合格,完成继续教育,不需要继续听课。

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第17条第一款有明确规定:

第十七条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采取学分制管理制度,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得少于24学分。
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第十八条会计人员参加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继续教育形式,继续教育学分计量标准如下:
(一)参加继续教育管理部门组织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师资培训、会计脱产培训、远程网络化会计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
(二)参加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公布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组织的会计脱产培训、远程网络化会计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
(三)参加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公布的会计人员所在单位组织的会计脱产培训、远程网络化会计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
(四)参加财政部组织的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
(五)参加财政部组织的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
(六)参加省级财政部门、中央主管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组织的高端会计人才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
(七)参加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培训,经所属注册会计师协会确认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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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5-30
这个真没试过
你可以试试看,下面是通知要求:
(二)课时要求
1、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课时,其中必修课为14课时;选修课为10课时,学员根据本人工作性质自行选择课程。
2、学员完成规定的学时后,需在网上进行考试。考试题分单选、判断及多选题20道,满分为100分,考试合格分为60分,学员共有3次考试机会,超过3次不及格的需要重新购卡学习考试。追问

这是2014年的通知吗,还有选修课?考试还有次数限制啊

追答

我选的是14年江苏无锡最新的规定
文件参考:关于做好2014年全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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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4-05-30

已经合格了,干嘛还要去听啊啊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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