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的作者是白居易,唐朝。草(白居易著诗)一般指赋得古原草送别(白居易诗作)。
全诗: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远芳侵古道,晴翠接荒城。又送王孙去,萋萋满别情。
白话译文:长长的原上草是多么茂盛,每年秋冬枯黄春来草色浓。无情的野火只能烧掉干叶,春风吹来大地又是绿茸茸。野草野花蔓延着淹没古道,艳阳下草地尽头是你征程。我又一次送走知心的好友,茂密的青草代表我的深情。
创作背景
《赋得古原草送别》作于公元788年(唐德宗贞元三年),作者当时实龄十六岁。此诗是应考习作,按科考规矩,凡限定的诗题,题目前必须加“赋得”二字,作法与咏物诗相似。
白居易(772~846)
唐代诗人。字乐天,号香山居士。其先太原(今属山西)人,后迁下邽(今陕西渭南东北)。贞元进士,授秘书省校书郎。元和年间任左袷遗及左赞善大夫。后因上表请求严缉刺死宰相武元衡的凶手,得罪权贵,贬为江州司马。
白居易的思想,综合儒、佛、道三家,以儒家思想为主导。孟子说的“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是他终生遵循的信条。其“兼济”之志,以儒家仁政为主,也包括黄老之说、管萧之术和申韩之法;其“独善”之心,则吸取了老庄的知足、齐物、逍遥观念和佛家的“解脱”思想。
二者大致以白氏被贬江州司马为界。白居易不仅留下近三千首诗,还提出一整套诗歌理论。
他把诗比作果树,提出“根情、苗言、华声、实义”(《与元九书》)的观点,他认为“情”是诗歌的根本条件,“感人心者莫先乎情”(《与元九书》),而情感的产生又是有感于事而系于时政。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草
草的作者是白居易,唐朝。
草(白居易著诗)一般指赋得古原草送别(白居易诗作)
赋得古原草送别
(唐)白居易
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远芳侵古道,晴翠接荒城。又送王孙去,萋萋满别情。
《赋得古原草送别》作于公元788年(唐德宗贞元三年),作者当时实龄十六岁。此诗是应考习作,按科考规矩,凡限定的诗题,题目前必须加“赋得”二字,作法与咏物诗相似。
扩展资料:
《赋得古原草送别》是唐代诗人白居易的成名作。此诗通过对古原上野草的描绘,抒发送别友人时的依依惜别之情。它可以看成是一曲野草颂,进而是生命的颂歌。诗的前四句侧重表现野草生命的历时之美,后四句侧重表现其共时之美。全诗章法谨严,用语自然流畅,对仗工整,写景抒情水乳交融,意境浑成,是“赋得体”中的绝唱。人教版小学课本中的古诗《草》选取的是该诗前四小句。
白居易(772—846),字乐天,号香山居士,又号醉吟先生。太原(今属山西)人。唐代著名现实主义诗人,唐代三大诗人之一。元和三年(808)拜左拾遗,后贬江州(今属江西)司马,移忠州(今属四川)刺史。后为杭州刺史,又为苏州、同州(今属陕西)刺史,以刑部尚书致仕。
晚居洛阳,自号醉吟先生、香山居士。其诗早年与元稹齐名,称“元白”;晚年又与刘禹锡齐名,称“刘白”。[1]他的诗歌题材广泛,形式多样,语言平易通俗,有“诗魔”和“诗王”之称。官至翰林学士、左赞善大夫。词不多,但影响后世甚大。有《白氏长庆集》。
代表诗作有《长恨歌》、《卖炭翁》、《琵琶行》等。白居易故居纪念馆坐落于洛阳市郊。白园(白居易墓)坐落在洛阳城南香山的琵琶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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