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是不是骗我的,这样的工作,会有么?

前几天坐车回家,在车上和一位30-40岁的大叔聊了,然后快下车时,他和我交换了手机号码,说我有空打过去,了解一下关于他的直销的那份工作.
问题:
其实我和他才认识不到3小时,他怎么会介绍工作给我呢?会有几种可能让他介绍工作我.

过了几天,我打了电话过去,和他谈了.
他说:这份直销.你可以当做兼职,多做多得嘛,少做少得,而且是不存在风险,因为我们不需要你花钱去买任何东西(这句大概是吧?),为什么,我会要介绍给你这份工作呢?我觉得对你来说是份机会,而且我们公司的奖金制度来说,是要达到一个双赢的局面,只有多开发市场,多帮助别人开发市场,比尔盖次曾经对我公司这个奖金制度说过:这个制度无懈可击..(嘿嘿,这里的这句,可能是他夸大了)...后面的忘了..说什么.
因为那天回几不久就发烧了,所以我也没有打完电话马上去找他详细了解情况.
那天后的第二天,他居然打电话来,想喊我过去..我那时还在生病,所以没去了.
问题:
直销和传销的特征区别在哪里?会有公司制度里,有帮助新员工,然后自己才有更好的收入这样的奖金制度吗?为什么他会那么主动联系我?有可能存在着兼职般的,0风险的工作么?
嗯,其实那时他和我说时,我心里已经是在想了,赚钱的机会根本不可能有人嫌少的,为什么他说的双赢,他的朋友那么多,会轮到我吗?我觉得不可能,找个时间和我爸爸说一下,我想我该是找方法摆脱他了.

我觉得十有八九是个骗局。
1.如果真有这种好事,他会尽量多介绍他的亲朋好友去做的,怎么会这么轻易的介绍给你这个认识不到3小时的人呢(其实也不算认识,你不知道他的底细能叫作认识吗);
2.以中国的现状会有这么好的工作条件吗;
3.他们是个什么样的公司,公司在什么地方,直销什么产品,他们直销的产品是他们公司自己生产的还是由另外一家公司生产的(如果不是他们自己的,那就不叫直销了),比尔盖次能够给他们公司这么高的评价,那他们公司应该是一个非常有名的公司(最少也是小有名气吧),那么你可以上网查一下关于他们公司的相关资料,核实一下;
我觉得过几天他可能还会和你联系。
现在这个社会太复杂,有太多的上当都是因为我们这些善良的人轻信了“朋友”而发生的。如果是我,我宁可失去这个“好”机会,也不会轻易去试试的,因为我可能要付出很大的代价。几年前我在外面也上过“好心人”的当,所以,从此,我不相信天上会掉馅饼(也许有点极端)。
要不你叫家人或朋友陪你一块去他说的公司看一下,如果真实就试试,但对方如果以任何名义让你交钱,或让你交出身份证等,那你就该找理由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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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7-07-09
直销?骗你的,不要去!!!!!

去了就会不来了。那些人很黑。
第2个回答  2007-07-05
如果你是女性,你很危险。即使你是男性,你也不可避免的大折损一番。 所以你不去是明智的决定。
第3个回答  2007-07-05
这样的事情不能一概而论的,反正你也没损,不如就看着情况试试吧,说不定还会有意外的收获。把住机会是最重要的,但我刚刚说了你得试情况而定,主要看你遇到的事情的变化而改变的,主要靠你自己
第4个回答  2007-07-05
虽然直销立法脚步越来越近,众多的企业摩拳擦掌,想赶上直销的头班车。但是,直销这种新型的营销模式能不能在中国的土壤上生根开花,茁壮成长,关键在于国人怎样看待直销这种新的营销模式。由于受到过去"老鼠会"阴影笼罩的影响,相当多的群众心目中还存在着"直销就是传销,传销就是'老鼠会'"的认识。因此纠正这种观念是保证直销立法顺利出台,并在我国健康发展的重要前提。为此,我们摘编了中国营销专家胡远江教授《中国直销立法中18个核心问题及其解决思路》一书中有关直销和传销区别的章节,以飨读者。

区别直销与传销的10个界限

胡远江指出,直销作为国际营销实践中的一种重要模式,它的基础概念尽管界定版本不同,但可以集中表述为"借助一种载体,在任何固定场所以外的地方(包括家庭、办公场所等)所进行的可度量反应的销售行为。"在这个概念中,包括三个要素:第一,它要借助一定的载体(可以是人,也可以是物);第二,它的销售行为是发生在固定场所以外的任何地方;第三,它的销售结果是可以度量和预测的。凡是包含以上营销要素的营销模式,都可以统称为直销。所谓直销和传销的区别,实际上指的是如何在理论上和营销实践中把二者的运营形式与运作中的实质内容进行区隔。

国际营销学体系中的传销,是国际直销的一种形式,他指的是依托市场倍增学的基本原理,通过独立分销商及其所形成的有秩序的组织系统所开展的一种无店铺销售行为。在我国,从1998年开始,由于传销企业的不规范运作此起彼伏,再加上中国消费者消费心理不成熟的状况日趋凸显出来,由传销引发的各种社会问题也愈演愈烈,中国政府终于对传销这种经营形式进行了全面禁止。从1998年至今,在中国的传销通常被认为有如下特征:第一,他是被政府明令禁止的;第二,它是一种经济犯罪活动;第三,有的会演变成一种经济领域中的"邪教"行为。它在表现形式上变化多端,明显套用国际营销学中的直销概念,任其自由发展,会严重危及社会的安定团结、国家的市场经济秩序和国家的安全。

胡远江认为,从实践上区别直销和传销,比从理论上区分更加复杂一些,具体而言,有如下区别:

第一,在直销活动中,直销商和直销企业通常会以销售产品为导向,其整个销售过程始终将把产品销售给消费者放在第一位。而传销活动则不一样,传销商和传销企业在开展传销活动的过程中,通常会以销售投资机会和其他机会为导向,其在整个从业过程中,始终把"创业良机和致富良机的沟通和贩卖"放在第一位,与正当的直销活动完全不同的是,他们并不关注和推崇产品的销售。

第二,在直销活动中,直销商在获取从业资格时没有被要求交纳高额入门费,或购买与高额入门费价格等量的产品。而在传销活动中,传销商在获取从业资格时,一般会被要求交纳高额入门费或者购买与高额入门费等价的产品。

第三,在直销活动中,直销从业人员所销售的产品通常会有比较公正的价格体系,这种价格体系是经过物价部门专门批准的,其体现出销售过程中的公正性;而且其产品有正规的生产厂家和先进的生产设备及其工艺流程,在出厂被销售的过程中,生产厂家均为其配备了各种齐全的生产手续,有优秀的品质保证。而传销活动中,由于其从业人员本身所贩卖的就是一种投资行为,所以对于产品并不关注,他们所关注的是投资回报的比率问题和投资回报的速度问题,产品在传销过程中只是一个可流通的道具。

第四,在直销活动中,直销从业人员的主要收入来源有两个方面,一是直销从业人员自己销售产品所得到的销售佣金,这是直销从业人员的长期的根本收益,其收入的多少完全由直销从业人员的销售绩效来决定;二是企业根据直销从业人员的市场拓展情况和营销组织的建设情况所给予的管理奖金。而传销活动中,传销从业人员的收入主要来自于其拓展营销组织(发展下线传销从业人员)时所收取的高额入门费,而不是来自于长期的产品销售所得到的正常佣金。

第五,在直销活动中,直销人员在其从业过程中通常会有岗前、岗中、岗后的系统培训,其内容包括产品培训、营销技术培训、客户服务培训、政策法律培训等等。在传销活动中,传销从业人员虽然也有可能接受在直销活动中所推出的各种教育培训,但是它在形式上往往虚晃一枪,他们更推崇在从业过程中大规模的激励活动和分享活动,其内容比较单一,多为激励式的观念改变,其目的就是诱导听课者赶快买单从业或者加大从业力量。

第六,在直销活动中,直销从业人员和直销企业通常在其直销系统文化的建设中会坚决强调"按劳分配和勤劳致富"等原则,把直销活动当成一种正常的创造财富和分享财富的活动,其传播的是所有的收入均来自于自己的付出,主张在营销技术上精益求精。而在传销活动中,传销从业人员和从事传销活动的企业通常在其传销系统文化的建设中会坚决强调"一劳永逸、一夜暴富"等价值观念和原则。

第七,在直销活动中,直销企业和直销从业人员最终的营销目标就是打造一批越来越多的忠诚客户群体,这些消费群体信任公司和公司的产品,愿意长期消费公司的产品,忠实于公司的品牌。而在传销活动中,从事传销活动的企业和传销从业人员的终极目标往往是"捞一票就走、迅速致富",因而他们采取的方式往往就是"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的机会贩卖,他们并不强调产品的重复消费和发展、维护忠诚客户,不推广忠诚消费者的理念系统。

第八,在直销活动中,直销从业人员的工作在前期主要是开发消费客户并销售产品给这些客户,但随着消费客户越来越多,其工作重心便逐渐进行了转换:即由前期的开发消费客户逐渐转为了管理消费客户,并且在管理消费客户的过程中,及时准确地向各种消费客户提供各种消费资讯产品,售卖服务。而在传销活动中,传销从业人员的工作自始至终不会有什么变化,即老是围绕着"寻找下线、拉取人头"模式发展下线组织的工作重心展开。

第九,在直销活动中,直销企业通常会要求本企业的直销从业人员了解国家关于直销问题的各种政策法规信息,并自觉遵守各种政策法规,合法缴纳各种税金,尤其是个人所得税税金。而在传销活动中,从事传销的企业,通常的做法则是,截断各种通往从业人员的政策信息流系统,不鼓励自己的从业人员过多了解各种政策法规信息,也不会反复强调其作为一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

第十,在直销活动中,直销企业和直销的从业人员通常会制定和执行良好的消费者利益的保护制度。这种保护制度一般有3种途径:一是把品质优秀的产品和卓越的服务体系源源不断地提供给消费者;二是在消费者购买企业产品和消费企业产品的过程中,制定适度的冷静期,在冷静期内,执行无因退货制度;第三,针对由于企业原因给消费者造成的权益损害,企业制定了良好的赔偿制度,即一旦消费者权益受损,直销企业或直销从业人员必须采取各种形式对消费者进行补偿。而在传销活动中,由于从事传销的人员通常是以产品作为拉取人头、发展下线的一个道具,所以其交易一旦完成,就不允许退货,也往往伴随着各种各样的苛刻条件。在传销活动中企业基本上不按国际惯例设置正规的冷静期制度,即便是有所设置,在实际执行中也会衍生出各种各样的障碍体系出来。因此,在传销活动中,消费者的正当权益基本上是极难得到维护的。(
第5个回答  2007-07-06
非常同意sdjiyh的话

非常不同意caogenxiang 的观点

这种事情一定要小心,多了解,不能抱着去试试的态度,说不定你就逃脱不了了!不是夸张,真有这样的事情

反正我是建议你小心为上,最好不要鸟他了,个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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