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是服务业缴纳营业税,购买的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当成本进行抵扣吗

如题所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八条规定: 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 规定:一、自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购进(包括接受捐赠、实物投资,下同)或者自制(包括改扩建、安装,下同)固定资产发生的进项税额(以下简称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以下简称增值税扣税凭证)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其进项税额应当记入“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
由于贵公司从事服务员属于营业税纳税人,因此,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财税(2008)170号文件规定,贵公司购买的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当计入固定资产原值,应当通过折旧的方式逐步转入成本,但不得一次性作为成本抵扣企业所得税。更不得用其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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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8-21
服务业(缴纳营业税)购买的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入固定资产,按规定计提的折旧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但设备本身不能当成本直接在当期成本中列支追问

一般折旧年限是几年啊,有什么要求吗

追答

折旧年限在3—20年。其中生产设备为10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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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1-08-21
不能,你公司是服务业,属营业税纳税人,不是增值税纳税人。你税种里没这项没法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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