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众议院和参议院是大州与小州的妥协

如题所述

众议院435个议员(人多的州对应的议员多),每个议员每两年需要竞选(很多是竞选连任),所以更贴近民意,被称为国会的“良心”。参议院100名(一个州两名),体现大州小州平等。参议员每6年需要竞选(很多是竞选连任),所以更可以维持政策的稳定性和不做“群众的尾巴”,被称为国会的“大脑”。 这和一些国家(如英国)的下院(代表群众)和上院(代表贵族、有钱人、等各种比较牛的人)很类似。 众议院和参议院各有自己特有的权利,具体区别你可以上网查,不过我想你也不需要知道那么仔细。一个法案需要两院都批准,总统签字,才能生效。 一般说众议院的权利稍微大一些,但参议员人少又稳定,所以参议员比众议员权利更大。一些人做过了众议员之后就像升格成参议员(当然通过竞选),而没有反过来的。 美国过去历届总统及总统竞选人基本上都是各个州的州长或者参议员。 中国和众议院、参议院根据其代表产生办法对应的分别是人大、政协。但中国的政协不管什么事,法律的制定不过它,比美国的参议院差多了。中国的人大名义上是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所以名义上相当于众议院、参议院之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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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3-09-10
众议院和参议院被认为是大州与小州的妥协,主要是因为它们的组成和议席分配方式体现了大州和小州之间的平衡和相互尊重。
具体来说,众议院议席按人口比例在各州间分配,这体现了民主原则,照顾了大州的利益。由于大州人口多,因此它们在众议院中拥有更多的席位和更大的影响力。
而参议院议席则是每州两名,这体现了共和精神,保证了小州的平等权益。无论大州还是小州,它们在参议院中都有相等数量的议员,这为小州提供了平等的声音和影响力。
同时,所有议员都由各州选举产生,法案必须在参众两院多数通过才能生效。这种制度使得不论是“多数人的暴政”还是“少数人的暴政”,都无法同时通过参众两院的投票,从而保障了各州和全国的利益平衡。
因此,众议院和参议院的设置被认为是大小州之间的一种妥协,既照顾了民主原则和大州的利益,又保障了共和精神和小州的平等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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