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定1万块钱税票是300块钱的税钱。上个月税务局说只给5000块钱的税票。要我们交150.块钱。这个月居然不给税票还要交钱。我们问道详细情况他们居然答道不交钱他们没办法做账。我们对此不是很懂。他这样的行为是合法的吗?为什么会这样?求详细说明、
这个行为是不合法的?
那他们说的如果不交钱帐做不过去是怎么回事?
他们让我们安装电脑。用机子打票。这个又是什么。
是绝对不合法的。
现在是电脑监控,如果你一个月不纳税的话会产生执法过错,至于帐做不过去纯粹是扯淡。
安装税控机嘛,实行电子化管理,大趋势,按他们要求来吧。
地税。
我们家是开店的。
每个月就是那点票。因为有单位一直要拿东西必须要票。
我们这个月的情况是一张票不给还要交税。
合法?
上个月核定了5000,把我们的票无缘无故减少了。
这到底是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