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职员工病假期间被公司约谈解除劳动合同。

你好吴律师,我在前年公司组织的体检中发现肾部有瘤,今年病假治疗,休病假已半月,上周我在回公司交病假条时被公司人事约谈要与我解除劳动合同,且向我下发了通知书要与我签署协议。我感到事情不对,便向公司上一级邮件反应情况,主要理由是公司不能在我生病期间便与我解除劳动合同。我的诉求是1、已经这种情况,下一步肯定要离职。2、如果离职除了正常的按劳动法对我进行补偿外,正常病假期限内的(根据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企业工作年限)工资及五险一金补偿。当然上述两点还没有跟公司提。您看我的诉求是否可行?证据补充:1、2011年签订的劳动合同,6年期,已执行3年 2、公司体检报告、医院病历、假条

病假期内除你个人同意,单位无权解除,病假期满 调岗后仍 不能胜任工作的才能解除支付一年一个月经济补偿金。病假期内开病假工资。保险与正常上班一样,追答

我同意离职了,单位就没再给我交保险的义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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