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税务登记证》,需要材料如下:
1、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个体工商户如需到银行开设基本账户,并且已在技术监督管理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的个体工商户必须提供。
3.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户口簿、护照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 经营场所证明(如房产证、租赁合同或预售房发票、宅基地使用证、产权人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还要填写《税务登记表》(该表格税务局会提供)。
现在是三证合一,办理了工商登记后就不用去办理税务登记了。需要拿着工商注册的通知书到税务局(国税、地税)核定税种。
税务登记证,是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向生产、经营地或者纳税义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所颁发的登记凭证。除按照规定不需要发给税务登记证件的外,纳税人办理开立银行账户、申请减税、免税、退税等事项时,必须持税务登记证件。纳税人应将税务登记证件正本在其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办公场所公开悬挂,接受税务机关检查。
按照国务院部署,自2016年12月1日起将在全国实施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两证整合。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税务登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