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税务登记证需要哪些材料

办理税务登记证需要哪些材料

第1个回答  2017-08-25

个体工商户办理税务登记证办理,一般需要提供营业执照,相关合同,协议,法人居民身份证原件以及当地需要的其他资料进行办理的。

“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等政策实行以后,个体工商户是不需要单独申请办理税务登记证的,只需要按照当地要求办理社会信用统一代码营业执照。

一、实行“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等政策后,逐步简化个体工商户无需再单独申请办理税务登记证

国家出台《“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明确地原要求企业使用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办理相关业务的,一律改为使用营业执照办理,各级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中介机构等均要予以认可,不得要求企业提供其他身份证明材料,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和督促。

二、“五证合一”以后无需单独办理税务登记证

根据《五证合一户办税指引》可以了解到,现阶段对于办理“五证合一”的机构是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企业只需要到当地税务籍贯采集信息就可以了。对于工商登记已采集信息,税务机关不再重复采集;其他必要涉税基础信息,可在企业办理有关涉税事宜时,及时采集,陆续补齐。 

新设立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领取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后,无需再次进行税务登记,不再领取税务登记证。企业办理涉税事宜时,在完成补充信息采集后,凭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可代替税务登记证使用。

税务部门与民政部门之间能够建立省级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政务信息平台、部门间数据接口(以下统称信息共享平台)并实现登记信息实时传递的,可以参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的做法,对已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社会组织纳税人进行“五证合一”登记模式改革试点,由民政部门受理申请,只发放标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社会组织(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赋予其税务登记证的全部功能,不再另行发放税务登记证件。

“五证合一”以后申请办理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是无需单独申请办理税务登记证,税务登记证已经和营业执照等资料统一为一证,个体工商户只需要按照当地要求体检资料申请办理办理社会信用统一代码营业执照就可以正常进行相关税务办理。

第2个回答  2018-07-12

首先你要去工商行政局办好工商营业执照,在去当地的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好组织机构代码证,都办理好后,带上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正副本及复印件,加上你们法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和公章去国税、地税就可以了。

拓展资料:

税务登记证,是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向生产、经营地或者纳税义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所颁发的登记凭证。除按照规定不需要发给税务登记证件的外,纳税人办理开立银行账户、申请减税、免税、退税等事项时,必须持税务登记证件。纳税人应将税务登记证件正本在其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办公场所公开悬挂,接受税务机关检查。

作用用途: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向生产、经营地或者纳税义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所颁发的登记凭证。也叫税务登记证件。

证件内容:主要内容包括:纳税人名称、税务登记代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生产经营地址、登记类型、核算方式、生产经营范围(主营、兼营)、发证日期等。

第3个回答  2018-07-30
办理企业税务登记证时需要提供的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
(3)注册地址及生产、经营地址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自有房产,请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租赁的场所,请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须提供产权证明的复印件;如生产、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不一致,分别提供相应证明;
(4)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复印件;
(5)验资报告或评估报告原件及其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7)纳税人跨县(市)设立的分支机构办理税务登记时,还须提供总机构的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副本复印件;
(8)改组改制企业还须提供有关改组改制的批文原件及其复印件。
(9)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机动车行驶证等证件的复印件。
(10)汽油、柴油消费税纳税人还需提供:
①企业基本情况表;
②生产装置及工艺路线的简要说明;
③企业生产的所有油品名称、产品标准及用途。
(11)外商投资企业还需提供商务部门批复设立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综上,企业办理税务登记时需提供验资报告和章程。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9-05-18

开业税务登记:

企业、包括企业在外地设立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的活动。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含临时工商营业执照)的,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设立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税务登记证及副本(纳税人领取临时工商营业执照的,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扩展资料:

一、税务登记的所需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2、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

3、银行账户证明。

4、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5、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业主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合法证件。

6、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需要提供资料。

二、用途

除按照规定不需要发给税务登记证件的外,纳税人办理下列事项时,必须持税务登记证件:

1、开立银行基本账户。

2、申请减税、免税、退税。

3、申请办理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

4、领购发票。

5、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6、办理停业、歇业。

7、其他有关税务事项。

三、变更税务登记

变更税务登记是指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重要变化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的一种税务登记手续。

纳税人办理税务变更的情形应当包括:发生改变单位名称、改变法定代表人、改变住所和经营地点(不涉及主管税务机关变动的)、扩大和缩小生产经营范围、其他税务登记内容。

纳税人已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如实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或其变更登记的内容与工商登记内容无关的,应当自税务登记内容实际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或自有关机关批准或宣布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税务登记

第5个回答  2014-05-23
个体纳税人税务登记证流程、资料要求

  一、纳税人到主管税务机关领取并填写如下表格
  《税务登记表(适用个体经营)》一式二份
  《房屋、土地、车船情况登记表》一式二份
  二、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业主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个体)
  3.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个人合伙企业)
  4.房产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自有房产,请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租赁的场所,请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须提供产权证明的复印件
  三、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或者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到税务机关领取税务登记表,填写完整后提交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四、税务机关承诺时限
  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无违章问题,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结;如纳税人提交的证件和资料明显有疑点的,在2个工作日内转下一环节,经核实符合规定的,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发放税务登记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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