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捕公判的争议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6-05

早在1988年,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联合下发《关于坚决制止将已决犯、未决犯游街示众的通知》,规定将已决犯、未决犯游街示众都是违法的;不但对死刑罪犯,对其他已决犯、未决犯及一切违法的人员也一律不准游街示众。
因此公捕公判在法学上存在很大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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