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人居奖的奖项简介

如题所述

联合国“人居环境奖”,准确来说是“人居奖”(the Habitat Scroll of Honour Award),并不是授予认为是最适合人类居住的城市,而是 “为了使国际社会和各国政府对人类住区的发展和解决人居领域的各种问题给予充分的重视,并鼓励和表彰世界各国为人类住区发展做出了杰出贡献的政府/组织、个人和项目”,可以理解为推动城市保障和居民服务做出贡献的奖励,极端点可以理解为获奖的城市原先是存在问题的城市,联合国奖励问题的解决方或致力解决方。该奖项授予并不是承认某个城市居住环境的优越性,而是承认政府、组织或者个人为改善人居环境做的贡献,获得该奖项的大多数都是发展中国家和最不发达的亚非拉国家的城市政府、组织和机构,如坦桑尼亚(1990)、布隆迪(1991)、越南(1991)、乌干达(1992)、卢旺达(1995,大屠杀之后,2008年,首都重建之后)、索马里(1996)、尼日利亚(1998)、肯尼亚(1999)、伊拉克(2003)都有城市政府、组织或个人获得该奖项。
每年,联合国人居署都要收到各国政府推荐的参加人居奖评选的项目材料,被推荐的候选者可以是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或项目,内容可涉及人类住区的各个方面,如住房、基础设施、卫生、保健、教育、交通、通讯、能源、供水、环境卫生、旧城改造、可持续人类住区发展、灾后重建、城市管理和公众参与等方面。还涉及减少城市贫困与创造就业,防止犯罪与社会正义,男女平等以及在决策、资源分配、计划设计以及实施中的公平,社会融合、减少排外,保护历史遗迹等方面。
为了确保人居奖的权威性,人居署聘请了一批资深的官员和专家组成评委会,对所有候选者的申报材料进行严格的评审和筛选,最后选出获奖者。每年的获奖数量由人居署视情况而定,一般在10个以下,基本每大洲一个。历年的获奖者均为在国际、地区或国家一级的人居领域内成就突出并有广泛影响的机构/组织、个人或项目。在每年的世界人居日期间,人居署将在一个事先选定的城市举行该项奖的颁奖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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