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异地事业单位需要转正定级,定级工资表,年度考核表

我是2002年毕业的,一直在江苏的高校卫生所工作,是临时工性质,是与劳动服务公司签的合同,档案放在人才服务中心。今年年初考了福州市的事业单位,现在档案调了过去,说是缺少转正定级,定级工资表,年度考核表。办理后寄过去,审核还是不合格缺少人事局或者人才服务中心的章。
1.转正定级,是在人才服务中心领取的,填写后最后一项人才服务中心不给盖章,说“我们这这早就不用了,谁需要就提供表格,不盖章的”。
2。定级工资表,问了学校人事处,说是只有正式编制的才有。
3.年度考核表也需要人事局或者人才服务中心盖章。
难道没有正式编制的,工作了4年也就白干?
单位说:如果这些不行只能重新改派遣证,4年工龄不要了。打电话给以前大学老师,说是档案都转出去了,还不知道能不能重新派遣。
难道我就这样失业了?

根据有关人事政策,他们(招考机构、人才服务机构、你临时聘用的高校人事处)都说对了。
1、转正定级。普招毕业生在就业报到后工作满一年后,个人申请、聘用单位审核盖章、人才交流中心审批,做转正定级。按规定确实是在当时做。过期不能补办转正定级。
2、工资表,调资的。这个工资表和调资,应该在人才交流中心办理,“空调”档案工资,而不是实际发放的劳动报酬。所以,人事处那样说是对的,因为人事处只负责调整在编人员的工资,你是临时聘用人员,不在他们管理之列。
3、年度考核表。年底时个人填写、单位审核盖章后,考核表交给人才交流中心审核后存入你本人档案。按照规定,应当按期交,过期不补。盖章一说,单位盖章是必须的,人才中心可盖章也可不盖章,具体要根据具体人才交流中心的规定。
各个机构都严格、死板地根据规定,你的事肯定办不成。这不能怪人家,首先是你自己过错,没有按期申请转正定级、没有按期向人才交流中心提交年度考核表。
不过,也并非完全不能办理。如想办成事,你需要:
1、向人才中心求助,所谓求助,就是先承认自己的过时,以便取得他们的同情,使他们能冒着风险为你帮忙。帮忙的内容:补办转正定级、补调有关工资表。这两件事和学校人事处无关。
2、年度考核表,本来不要求人才中心盖章,只要他们放入档案了,就算是他们认可了。如果你的接收单位非要人家盖章,你只能哀求人才中心高抬贵手了。
以我的判断,你的事能办成。关键在于你自己的态度。人才中心为你帮的几个忙,理论上都算是违反政策的,所以,你要体谅人家。但他们帮了你,从政策上看,也没有严重到犯罪的程度、没有违反四项基本原则、没有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说明一点,找人才中心的具体工作人员的话,他们一般不敢。因此建议你找他们的领导,说明自己的情况。领导特批了,可能性才会增加。
最后强调一点:要有耐心、有诚恳的态度。不要有动不动就翻脸的举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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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8-16
估计定级困难,因为没有走劳动人事程序,没有职称序列,所以没有办法定。
大不了从初级再做嘛,事业编制已经很不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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