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试用期和实习期的规定

我3月份来到一家公司工作,签了实习协议公司说毕业后转正,7月我拿到毕业证之后,公司又说要3个月的实习期,要到10月1号,这样我的都在公司待了7个月了才转正,劳动法不是规定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吗?最长不能超过6个月吗?

第1个回答  2011-08-11
您好,从您毕业之日起您已经符合一个劳动者的主体要件了。您和单位之间建立的就是劳动关系,而非实习性质的劳务合同。试用期要符合法律规定,三年以上劳动合同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超过1个月;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超过两个月。
第2个回答  2011-08-10
1、首先你第一次签的实习协议背景是你是大四学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一般认为你此次只是实习协议,不是劳动合同,实习协议不受劳动法调整。
2、你第二次签订的合同,是你取得毕业证的时候,此次为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劳动关系以此次签订日期为建立劳动关系日期,公司在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做法没有问题。
第3个回答  2011-08-10
毕业前属于实习期,毕业后属于试用期追问

你根本没有明白我的意思。实习协议是我直接跟公司签的,没有三方协议。

追答

但在你毕业之前与单位无法建立劳动关系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3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关天试用期的规定: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实习,是指学生在校期间,到单位的具体岗位上参与实践工作的过程,其针对的是在校学生。
  关于实习,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学生在实习期间发生伤害事故,不属于工伤,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可以以雇佣关系向用人单位主张权利,或由学校基于与单位之间的实习合同的相关约定主张权利。
  实习期只适用于在校学生。一些用人单位为了逃避保险或最低工资的限制,故意与符合劳动者资格的非在校学生签订实习协议,这是违法的也是无效的。实际上即便签订实习协议,用人单位和非在校学生也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作为用人单位,应该与实习生签订实习协议,或与实习生、实习生所在的学校签订三方协议,明确实习生的实习时间、工作时间、实习费、实习内容等细节。同时用人单位可以为实习生购买商业保险,避免实习过程中发生因工受伤后产生经济赔偿纠纷。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