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去年10月11日进公司,试用期6个月已满,合同自动延续3年,今天却接到领导通知说要我自动辞职,(原因是个人成长速度太慢)否则人事部最后期限是8月31日,将强制执行!!
请问 我该怎么处理?公司应该怎样赔偿?工资税后3500 谢谢
那领导今天和我谈了最好要我自动离职,提前了20天。算是提前通知吗?还是一定要人事说了才算呢?
追答你千万不要提交离职申请等手续,你一提交,就算你主动辞职了,属于你违约,你就没有补偿了。单位要解除劳动,并提前30天发出通知,是要有证据的,口头上说的,只要你不承认,对方是无法举证的,所以正是的做法一般都是发邮件给你,或者发出EMS等给你。
你就不要多管了,让单位来让你走,跟你谈条件就行了。相关的法律规定我上面都跟你说了,你好好把握吧!
那他会在以后的劳动手册上写 说是我被辞退的吗?这样对以后的找工作不利啊!
追答都是骗人的,劳动手册是退工单,里面只要有3种情况,合同终止、试用期合同解除、合同解除!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你的意思是需要赔2个月吗?那我还有年假14天未休完,可以折算成现金吗?
追答的确是2个月
年假未修完可以这算现金按3倍支付。通常单位都是给你放假放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