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辞退工资赔偿问题

我是去年10月11日进公司,试用期6个月已满,合同自动延续3年,今天却接到领导通知说要我自动辞职,(原因是个人成长速度太慢)否则人事部最后期限是8月31日,将强制执行!!

请问 我该怎么处理?公司应该怎样赔偿?工资税后3500 谢谢

  1、【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如果拖欠工资的,补发工资。如果拖欠加班工资的,补发加班工资;
  3、如果有拖欠社保的,补买社保。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1-08-10
首先试用期时间是有法律规定的,每年30天。你可以去查一下!
另外,不管怎么样,你已经过了试用期了,这种情况下单位要你辞职,就必须提前30天通知你,如果未通知,强行要你离职的,离职日算通知日,必须再付给你一个月工资。
还有,根据法律规定,在单位里每工作一年的,单位需要补偿你一个月的工资,也就是说,你快到一年了,单位还要补偿你一个月不到点的工资。
单位未按以上规定执行的,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追问

那领导今天和我谈了最好要我自动离职,提前了20天。算是提前通知吗?还是一定要人事说了才算呢?

追答

你千万不要提交离职申请等手续,你一提交,就算你主动辞职了,属于你违约,你就没有补偿了。单位要解除劳动,并提前30天发出通知,是要有证据的,口头上说的,只要你不承认,对方是无法举证的,所以正是的做法一般都是发邮件给你,或者发出EMS等给你。
你就不要多管了,让单位来让你走,跟你谈条件就行了。相关的法律规定我上面都跟你说了,你好好把握吧!

追问

那他会在以后的劳动手册上写 说是我被辞退的吗?这样对以后的找工作不利啊!

追答

都是骗人的,劳动手册是退工单,里面只要有3种情况,合同终止、试用期合同解除、合同解除!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08-10
1,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可以提前30天解除劳动合同,今天提出也就是到9/9号合同到期,如果他要求你立即辞职那就需要支付你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2,由于你并无过错,用人单位需再赔偿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追问

你的意思是需要赔2个月吗?那我还有年假14天未休完,可以折算成现金吗?

追答

的确是2个月
年假未修完可以这算现金按3倍支付。通常单位都是给你放假放掉,

第3个回答  2011-08-10
被用人单位辞退或解除劳动合同,除特殊情况外(如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等),当然应该有经济补偿或赔偿。如果符合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的约定,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法第46、47条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如果违反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的约定,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法第48、87条规定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是经济补偿的二倍。经济补偿金的计算范围详见《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7条。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还应按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向劳动者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用人单位还应向你出具《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该证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

  解除劳动合同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50条。如果不按时支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10条规定加付补偿金。

  如果你认真看一下我以上回答中书名号《》中所涉及的内容,你才能充分理解我回答的意思。网上搜索这些内容都能找到全文的。
第4个回答  2011-08-13
赔偿1个月工资个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