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并会计报表对资不抵债子公司如何反映麻烦告诉我

如题所述

一、母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的核算—母公司不确认子公司的超额亏损 资不抵债子公司,由于累计未弥补亏损已经超过实收资本和各项公积的数额,致使所有者权益出现负数,这部分负数金额称为超额亏损。《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子公司承担有限责任。《企业会计准则—投资》规定,投资企业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投资账面价值减记至零为限。因而,母公司未承诺为维持子公司持续经营而承担其超额亏损时,母公司不应确认子公司的超额亏损。 但是,当母公司承诺对子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或承诺为维持子公司持续经营而承担其超额亏损情况下,母公司采用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时,是否应确认资不抵债子公司的超额亏损?实务中存在不同方法: 一种方法是确认超额亏损,并在长期股权投资中以负数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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