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2、遗嘱中一般不得包括与处分财产及处理死亡后事宜无关的其他内容;3、遗嘱人未提供遗嘱或者遗嘱草稿的,公证人员可以根据遗嘱人的意思表示代为起草遗嘱,公证人员代拟的遗嘱,应当交遗嘱人核对,并由其签名。
办理遗嘱公证的条件: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真实;遗嘱的内容和形式不得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遗嘱人处分的财产必须是其个人合法财产;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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