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爱人还有公公婆婆都在一个户口本上,我公公是户主,我公公婆婆以前带过款,因为还款不及时拉入了不良记录,可是我们已经分开过日子了,最近我也想带点款,我去问过别人,别人说要把户口本分开,我又到派出所去打听,可是那里的工作人员说,要想把户口分开,要有房证,而且名字必须是我爱人的,可是房证的名字是我公公的,要想换房证就更麻烦了,请问真的要这么麻烦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