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父母名义购房 继承纠纷

十几年前单位房改,我和母亲在同一单位 因父母年事已高,没有资金,我和我爱人就出资买了两套房,一套以母亲名义,另一套在我名下,同时也向别的兄弟姐妹说明母亲名下的房是我出资,将来二老百年之后我们要过户到女儿名下继承的,他们也没有异议。现在二老已过世,我想把房过户了,也通知了其他子女,现在有一个妯娌不同意(兄弟已过世),要求让她女儿继承分割房产,或者我们给她两万元补偿否则就提起诉讼。因为当时房改我们出了两万元,现在房子市值八万,除去我们出资,剩下的分成三份(三个继承人)。我们有证据证明房钱是我们出的。打官司的话我们能赢吗?

请具体列出法律条文!

最新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二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从这个法律条款中我们不难看出,登记在你母亲名下的房子,所有权人就是你的母亲。你们只能拿回你们的出资款。即便有新的出资款的证明,也只能证明你们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不能改变所有权人是你母亲的这一事实。虽然你和其他兄弟姐妹之间曾答成一致意见,但是这份协议不具有法律效力。依据为:《继承法》和司法解释的规定,继承应从你的父母死亡后开始,在遗产分割之前你们这些法定继承人可以做出是否继承的意思表示,如没有表示,依据《继承法》第二十五条,视为接受。你们在父母在世时约定的协议,不符合继承法上的规定。如果是在父母过世后约定就具有了效力。如果你的妯娌真的让她女儿主张代位继承权的话,你们的抗辩理由站不住脚。在将你们的出资款返还给你们后,按法定继承的规定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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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8-14
你有协议之类的文书说明你母亲死后,房子过户到你们手里吗?

如果没有,法院会支持分割遗产的,你有出资证明就会把购房款还给你,之后对房子进行遗产分割。追问

出资是十几年前出资的 那时候两万块钱比现在值钱多了 只是把出资的钱还给我吗?不考虑通胀因素?谢谢!

追答

没办法,具体情况要看法官怎么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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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1-08-14
这个真是问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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