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居民医保门诊不能报销

为什么居民医保门诊不能报销

居民医保门诊不能报销的原因如下:
1、居民看门诊的时候没有在定点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看诊而产生的门诊费用;
2、居民在看门诊时产生的费用超出普通门诊统筹最高支付限额;
3、居民在享受特殊病种门诊补助期间,因为这种特殊病种而产生的普通医疗费用;
4、居民在看门诊时,费用是由第三人负担的情况下,也是不能报销的。
医保报销的流程如下:
1、患者生病入院后,有医保的患者可以凭借本人的身份证、医保卡等证件在医院办理社保登记手续;
2、患者在出院结算医疗费用时,凭入院登记表及身份证等到住院收费处办理出院结算手续,则不需要到社保中心报销;相关部门审查后,申请人即可领取社会医保医疗费用报销单进行报销;
3、对于医疗费用的报销,参保人员在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只有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才能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参保人员的急诊费用、抢救的医疗服务费用等,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具体管理办法的制定来报销。
医保卡报销范围有:
1、门诊医疗费用,即购买了医疗保险后,可以报销被保险人因普通疾病或者大病在定点医疗机构救治而产生的门诊医疗费用。其中,“大病”主要包括白血病、血友病、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器官移植等;
2、特药费用,即被保险人在一个医疗年度内,按照规定发生的特效药费用可申请医疗保险报销;
3、住院医疗费用,即被保险人因疾病需要急诊抢救并入院治疗的,如果所诊治医院为有关部门制定的医疗机构,那么在此期间产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可按照规定比例报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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