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总是会面对一个非常纠结的问题。可能是舆论方面的,也可能是个人道德方面的,就像是牺牲一个人去救十几个人这种辩论性的话语。以一个人的生命去换十几个人的生命看起来是赚了,但事实上对于牺牲的那一个人来说是非常不公平的,在这种情况下也有很多人对于这种是否公平而进行辩论,那么我们可以从不同的角度来看这一个话题。
如果站在一个宏观的角度来看待的话是可以的人的生命都是非常宝贵的,而每一个生命的背后代表的都是一个家庭的幸福。在这样的情况下,一个人的生命如果能就十几个人的生命从一个社会价值观的角度来说是完全值得肯定的,因为一个家庭的幸福和十几个家庭的幸福肯定会选择后者。从数量上来说,一个人的生命换回了十几个人的生命,那么完全是对于那个牺牲的人来说,是实现了自己的个人价值意义,所以从这个角度来看的话是可以的,但如果从一个人道主义或者其他方面来看待的话是不行的,因为一个人的生命也是生命,一个人的生命也是无限宝贵的。
要根据个人意愿进行判断不管是牺牲一个人的生命去挽救十几个人,还是很多人去付出危险去营救一个人,这都是要看个人意愿的,因为如果一个人他愿意主动地牺牲自己的生命去营救其他十几个人,那么我们认为这样的人他是英雄,是值得我们尊敬和赞扬的。而如果一个人他不是自愿放弃自己的生命的,而因为外界认为他需要牺牲自己而去救十几个人,那这很明显是不行的,每个人的生命都是宝贵的,如果你认为牺牲一个人就可以去救十几个人,那么你在这样的情况下,每十几个人得救都需要牺牲一个人。
就在我们古代对这样的话题就有一个辩论,当时有人问,如果杀了一个人对天下所有人都有好处,那么可以杀这个人吗?然后这个回答是不可以的,因为杀人应当是由法律进行决定的,你不可以因为别人的权利,因为个人的利益去剥夺别人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