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的法律继承法规定,他的直系亲属都是他的法律继承人,那么它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应该是他的配偶,然后是他的子女,也就是说,
这个房子的房产那么可以看一下,评估一下值多少钱?比如说值200万,那么可以卖掉,然后每人分100万,如果是不想卖掉的话,大女儿,
大女儿想要这个房子的话,那么大女儿可以拿出100万给二女儿,这样的话,这不就是平均分歌了吗?看一下家庭里边有什么财产了,比如说电视,家电之类的,可以卖了,然后这些钱可以平分,也可以把这些家电分一下,
这都是可以的,实际上这个没有什么复杂的,如果有配偶的话,那么这应该按照三份分格,连一个方面要看一下这两个女儿是不是在父亲生前的时候都给你到了赡养义务?还是该花钱的问题上是不是平均花了?是不是有矛盾?如果有的话,这个时候早一点输出,比如说大女儿照顾的老人多了,花的钱也多,这时候分财产的时候,那么爱女儿就可以少分一点,实际上这个都是可以互相协商的,只要商量好以后就可以的,
但是说另一个方面看,这个房子是不是有一种?如果医嘱说给大女儿或者二女儿的话,那么这一这个遗嘱为准,一般来说,遗嘱必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亲自签名,然后注明年月日不能由他人代写或者是记录,不能打印,不能由他人代签姓名,不能用印章,用指引或其他符号代替签名,写遗嘱必须有两个人以上的以上的见证人作证,怎样才可以的?但是说也有口头遗嘱的,比如说在生命垂危的时候,这个时候可以口头遗嘱,
这必须是自己的真实的,第必须是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第三,遗嘱中的财产必须是父亲的财产,不能能对自己说的可以,最后主人签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