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9-01-29
首先此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对此房的分配,如何夫妻双方不能对此房的归属达成协议的,法院会对此房产进行评估,评估后的房价,要先扣除婚前男方付的首付款,此首付款为男方婚前个人财产,之后依不同情况分别处理:
一、婚后夫妻双方已偿还完房屋贷款:
1、如果一方主张要求房产,另一方同意的,只要向对方支付房屋补贴款就可以。
2、如果双方都主张房产,那么按竞价处理,价高者得。
3、如果双方都不主张房产,法院会根据当事的申请将房产进行拍卖,将所得房款分配给双方。
二、婚后夫妻双方未偿还完房屋贷款的情况:
1、如果双方或是未办理房屋贷款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法院对未完全取得房屋产权的房子不予分割,双方可以在偿还完贷款,取得房屋所有权后另行起诉对房屋进行分割。
2、如果房屋贷款方主张房产所有权,并向对方支付房屋补偿款,对方同意的情况下,法院会判决房屋归贷款一方所有。
【相关法条】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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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七十六条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__(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__(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__(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_《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_第七十七条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七十八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____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_第八十三条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