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了订金不想做了,不退订金怎么办》

我老板在商场有个服装专柜不想做了,我想转租,本来准备签转租合同的因为商场老板不在签不了转租合同,老板就要求我先付5000订金等老板回来在签合同,我现在不想租了,订金有退吗?我想要回我订金改怎么办?谢谢。老板有写收条的

签了合同给了定金能退,但是必须要满足一定的条件。若是签署的合同的主体不满足要求的,导致合同自始无效的,此时可以要求对方全额返还定金。合同签署后,发现对方存在欺诈等违法行为的,也可以退还定金。
法律分析
合同签署时,并不以定金的支付为必要条件,对于那些合同之中要求需要支付定金的情形,若是出现欺诈或者是一方违约等情形出现之后,也是可以要求全部返还的,首先要确认协议的效力,如果合同无效,定金应该全部返还。例如:没有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的购买未满五的经济适用房协议应属无效协议,因为经济适用房是保障性住房,是解决住房困难问题人的住房问题,是有资格准入性质,特别是未满五年的经济适用房只能卖给有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的人,其次要确认协议有无有欺诈、重大误解等情况,如果有,可以在签订协议之日起一年之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在协议撤销后,定金应该全部返还。例如,如果卖家隐瞒房屋有重大安全隐患的情况,就属于欺诈,再次,在协议合法有效的情况下,就要确定谁是违约方,谁是守约方,给付定金的一方如果违约无权要回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如果违约,应该双倍返还定金,如果只是签订了定金协议(比如定金支付书、房屋认购书等),在定金协议约定的签订正式房屋买卖合同之前,如果因为买卖双方关于买卖合同的具体条款没有达到一致而导致买卖合同没有成立,各不承担违约责任,定金应该全部返还,签合同,并不是一定需要交定金的,不交也可以,首先这个定金是为了保障交易的一方,或者是双方的,一个安全,为了维护交易的稳定所设立的,需要双方协商,如果双方认为都需要缴纳定金,那么就缴纳,如果双方不能够协商一致,不需要缴纳定金也可以完成这个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5
要看是哪个“订”或者是“定”。前者是可以要回来的。不给就拨打12315.后者就不一定了。定金是产生法律效应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03-20
我认为只交订金而没有签合同你的订金是可以拿回来的。反正商场老板都还没有回来,谁想签合同都是不行的 ,应该算不上是你影响老板跟别人签合同。反正你有他们的收条,要么跟老板沟通私了一下,要么跟他们理论或请求调解。
第3个回答  2020-02-18
建议搜集证据证明对方的产品并无效果,证明对方违约在先的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