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是一家小的外资企业,人事一直是外包给东浩人力资源的。之前员工的劳动合同都是跟东浩人力资源签的,补签派遣协议到本公司。但最近公司决定,人事不再外包,员工合同改与公司直接签,我想咨询的是:
重新签合同后,企业工龄该怎么算?是之前的工龄就归零了呢?还是在之前的工龄基础上累计?
如果之前的工龄归零的话,公司是不是应该先按照工作年限支付员工补偿金?再与员工签新的劳动合同。
若是在之前的工龄上累计,因为合同从东浩转到公司后,各种保险等福利将不及以前,员工若是以这个理由拒与公司签新的劳动合同,与公司解除劳务关系,公司是不是也应该按照工作年限支付员工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