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6-04-19
1、身份证还有一年过期,可以提前办理。
2、根据《居民身份证法》,没有强制性要求,公民补办身份证一定要临近到期才能补办。《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3、《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这里明确一点是: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 并没有明文限制公民的补领时间,只强调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
4、公安机关为方便群众,因为办证需要60天,通常提示居民,补办身份证至少需提前两个月以上。
5、《居民身份证法》第十条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所以,在补办身份证时,最好是携带上户口簿。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