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时效17岁故意伤害致人死亡、21年后被抓问刑期如何

如题所述

1、触犯刑法,具体刑期取决于罪名、情节等多种因素,这个一般不会有什么变更的,最高刑期是依照刑法的明文规定;
2、逃亡21年存在是否过了追诉期问题,而追诉期是在最高刑期基础上加以计算的;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注意!!! 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第八十八条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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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7-10
  17周岁时候犯罪,在21年后被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然按照犯罪时候的年龄,以未成年人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可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因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不适用死刑。且应该予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最终量刑,由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性,依法作出判决。
  《刑法》
  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第六十一条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2个回答  2012-03-14
根据《刑法》第234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不满十八周岁的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纵横法律网-广东德城律师事务所-贵铸律师
第3个回答  2012-03-15
不要老是照抄司法条文,简单回答楼主的问题:
1.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构成了故意伤害罪,并且造成了严重后果,处以10年以上有期徒刑;但是,如果以特别残忍的手段作案,造成严重的后果,极有可能处死刑或者死缓。
2.故意伤害罪的追诉时效是20年。但是,当初已经被司法机关侦查在案的,不受追诉时效的限制,也就是说,该案的犯罪嫌疑人终身追捕,直到死亡(现实操作中,已经八九十岁高龄的、患有严重疾病的、生活不能自理的、随时死亡的、精神病的、出国的,一般不再追究或者减轻处罚。)追问

他们是在斗殴时伤及人命的·,能判几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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