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公司发工资,员工没有交税,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

如果几十人小公司, 工资发现金,工资是不交税的,但是如果申报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比如子女教育、租房、赡养老人等的扣除,就要申报个人综合所得,这样申报后,税务会不会过来查所在公司的交税情况,这样会不会越玩越大

这种情况是不影响的。
嗯,个人所得税申报只是让你进行明细的收入申报,虽然你达不到了5000元收入这个标准,专项附加扣除也可以不用进行报送。
因为你工资申报而去查每一个企业的交税情况,这种情况是很少的。
嗯,我的回答建议采纳。追问

假如工资是10000元/月,又没有交税,但是专项扣除的话要申报个人综合所得,这样才能领到所得税的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租房、赡养老人),如果真的当地税务来核对,那就意味着会查到大部份员工达到交税标准的都没有交税,甚至于公司还会有其他避税的手段,想想这个都算玩大了,一旦千分之一的机率查到,估计小公司也承受不住,补税、罚款、停业整顿。。。

追答

如果该公司发放工资的时候,没有按正确的规范给他扣除费用缴纳个人所得税,那么这就会面临这项检查和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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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1-13
一、首先核实以下公司是否上缴:
1、到财务单位查看由税务局专管员签字纳税申报表。
2、带身份证到地税务局调阅资料。
二、如果公司确实没有上缴,可以去税局打印自己的纳税证明,工资条上面有扣税金额,可以去税局举报。可以补缴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personal income tax)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既包括居民纳税义务人,也包括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居民纳税义务人负有完全纳税的义务,必须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本国公民、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个人的所得和境外个人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在有些国家,个人所得税是主体税种,在财政收入中占较大比重,对经济亦有较大影响。
2018年6月19日,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这是个税法自1980年出台以来第七次大修。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草案2018年8月27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依据决定草案,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拟确定为每年6万元,即每月5000元,3%到45%的新税率级距不变。
2018年8月31日,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通过,起征点每月5000元,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最新起征点和税率。
扩展资料:
征税对象
法定对象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在中国境内居住有所得的人,以及不在中国境内居住而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包括中国国内公民,在华取得所得的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同胞。
居民纳税义务人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是居民纳税义务人,应当承担无限纳税义务,即就其在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非居民纳税义务人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是非居民纳税义务人,承担有限纳税义务,仅就其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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