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新”体现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是无产阶级领导的、人民大众的、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的革命。
它的目标是无产阶级(通过中国共产党)牢牢掌握革命领导权,彻底完成革命的任务,并及时实现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过渡。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标志着我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基本结束和社会主义革命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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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路线
中国共产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政治路线。1939年,毛泽东在《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一文中,首次明确提出了“新民主主义革命”这个科学概念,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对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对象、任务、性质、动力和前途等问题,作了全面而深刻的论述。
并把新民主主义革命概括为“无产阶级领导之下的人民大众的反帝反封建的革命”。
1948年,毛泽东《在晋绥干部会议上的讲话》中第一次全面、系统地提出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总路线和总政策,即“无产阶级领导的,人民大众的,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革命”。这是新民主主义革命总路线完整的科学表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新民主主义革命
参考资料:任汝芬考验政治,序列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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