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总公司在江苏,我在青岛分公司上班,公司要与我签合同,办理保险,但是要在江苏总公司办理,我想咨询以下,我在青岛上班,在江苏宜兴市投保,假如在此期间,我生病住院,医疗费该如何报销?假如我某一天不在此单位工作了,保险这一块是否全部可以从江苏转到青岛继续交纳,需要办理那些手续?公司现在这样做对我的以后来说有没有什么弊端?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