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保障在异地办理的问题?

我单位总公司在江苏,我在青岛分公司上班,公司要与我签合同,办理保险,但是要在江苏总公司办理,我想咨询以下,我在青岛上班,在江苏宜兴市投保,假如在此期间,我生病住院,医疗费该如何报销?假如我某一天不在此单位工作了,保险这一块是否全部可以从江苏转到青岛继续交纳,需要办理那些手续?公司现在这样做对我的以后来说有没有什么弊端?谢谢!!!

1.根据我这里的规定,长期驻外的人员可以由个人或者单位垫付医疗费用,然后由单位跟医保中心结算,就不知道宜兴规定是不是也这样

2.如果你是青岛的城镇户口就申请把保险关系转移到青岛来,但是目前只可以转移养老保险,手续的话,去公司人事那里办理

3.弊端就是医疗保险的年限没办法累计了,将来只能作废,还有可能就是报销上比较麻烦点,要看当地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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