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集体户口, 档案存在人才中心,现在手头上有“个人户口卡”和“加盖公章的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想把户口落到刚买的房子里,有房产证。之前在人才中心借户口卡,填的借出原因不是“户口迁移”,如果我直接去迁入地派出所办手续,是不是也没影响?还需要开“户口迁出证明”什么的吗?在网上看到现在市内迁户口,只去迁入地办理即可,但又看到说,需要去迁出地派出所开“迁出证明”,到底以哪个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