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社保和北京社保能累计吗?

如题所述

1、河北社保和北京社保两统筹区的社会保险是可以累计计算的。
2、《社会保险法》第十九条规定: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
3、流动就业人员在跨统筹区转移社保关系时,可按以下流程办理:
(1)在转入地就业并参保缴费。
(2)由本人或者用人单位向转入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申请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并出示原参保地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3)对符合转入条件的,由转入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向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发送《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4)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收到联系函后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关系,按规定转移基金,向转入地社保经办部门发送《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5)待基金到帐后,转入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凭信息表接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及个人帐户,并将办结情况通知用人单位或本人。至此,整个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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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4-08

    是可以累计计算的。

    《社会保险法》第十九条规定: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

流动就业人员在跨统筹区转移社保关系时,可按以下流程办理:

(1)在转入地就业并参保缴费;

(2)由本人或者用人单位向转入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申请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并出示原参保地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3)对符合转入条件的,由转入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向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发送《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4)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收到联系函后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关系,按规定转移基金,向转入地社保经办部门发送《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5)待基金到帐后,转入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凭信息表接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及个人帐户,并将办结情况通知用人单位或本人。至此,整个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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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6-10-25
可以累积。目前,在全国各地缴纳的社会保险,在退休前都可以办理社保转移,转至户籍地或拟退休地的社保局,各地的社保可以累计,但重复缴纳的不再重复计算工龄,只累加个人账户金。
第3个回答  2019-10-07
目前北京的政策是可以的,可以累计外省市的社保年限,在外省做个转移接续的业务就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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