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2-11-19
送别
作者:【范云】 年代:【南北朝】 体裁:【未知】 类别:【未知】
东风柳线长,
送郎上河梁。
未尽樽前酒,
妾泪已千行。
不愁书难寄,
但恐鬓将霜。
空怀白首约,
江上早归航。
送别诗
作者:【无名氏】 年代:【隋】 体裁:【未知】 类别:【未知】
杨柳青青著地垂,
杨花漫漫搅天飞。
柳条折尽花飞尽,
借问行人归不归。
送别诗
作者:【无名氏】 年代:【隋】 体裁:【未知】 类别:【未知】
杨柳青青著地垂,
杨花漫漫搅天飞。
柳条折尽花飞尽,
借问行人归不归。
赋得古原草送别
作者:【白居易】 年代:【唐】 体裁:【五律】 类别:【静物】
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
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远芳侵古道,晴翠接荒城。
又送王孙去,萋萋满别情。
【注释】:
又作"草"
1、离离:历历,分明的样子。
2、远芳:伸展到远处的草。
3、萋萋:茂盛的样子。
【韵译】:
古原上的野草乱生乱长,
每年春来茂盛秋来枯黄。
任凭野火焚烧不尽不灭,
春风一吹依旧蓬勃生长。
远处芳草掩没古老驿道,
延至荒城一片翠绿清朗。
春绿草长又送游子远去,
萋萋乱草可比满腹离伤。
【评析】这是咏物诗,也可作为寓言诗看。有人认为是讥刺小人的。从全诗看,原上草虽
有所指,但喻意并无确定。“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却作为一种“韧劲”而有
口皆碑,成为传之千古的绝唱。
此诗作于贞元三年(787),作者时年十六。诗是应考的习作。按科场考试规矩,凡指定、限定的诗题,题目前须加“赋得”二字,作法与咏物相类,须缴清题意,起承转合要分明,对仗要精工,全篇要空灵浑成,方称得体。束缚如此之严,故此体向少佳作。据载,作者这年始自江南入京,谒名士顾况时投献的诗文中即有此作。起初,顾况看着这年轻士子说:“米价方贵,居亦弗易。”虽是拿居易的名字打趣,却也有言外之意,说京城不好混饭吃。及读至“野火烧不尽”二句,不禁大为嗟赏,道:“道得个语,居亦易矣。”并广为延誉。(见唐张固《幽闲鼓吹》)可见此诗在当时就为人称道。
命题“古原草送别”颇有意思。草与别情,似从古代的骚人写出“王孙游兮不归,春草生兮萋萋”(《楚辞·招隐士》)的名句以来,就结了缘。但要写出“古原草”的特色而兼关送别之意,尤其是要写出新意,仍是不易的。
首句即破题面“古原草”三字。多么茂盛(“离离”)的原上草啊,这话看来平常,却抓住“春草”生命力旺盛的特征,可说是从“春草生兮萋萋”脱化而不着迹,为后文开出很好的思路。就“古原草”而言,何尝不可开作“秋来深径里”(僧古怀《原是秋草》),那通篇也就将是另一种气象了。野草是一年生植物,春荣秋枯,岁岁循环不已。“一岁一枯荣”意思似不过如此。然而写作“枯——荣”,与作“荣——枯”就大不一样。如作后者,便是秋草,便不能生发出三、四的好句来。两个“一”字复叠,形成咏叹,又先状出一种生生不已的情味,三、四句就水到渠成了。
“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这是“枯荣”二字的发展,由概念一变而为形象的画面。古原草的特性就是具有顽强的生命力,它是斩不尽锄不绝的,只要残存一点根须,来年会更青更长,很快蔓延原野。作者抓住这一特点,不说“斩不尽锄不绝”,而写作“野火烧不尽”,便造就一种壮烈的意境。野火燎原,烈焰可畏,瞬息间,大片枯草被烧得精光。而强调毁灭的力量,毁灭的痛苦,是为着强调再生的力量,再生的欢乐。烈火是能把野草连茎带叶统统“烧尽”的,然而作者偏说它“烧不尽”,大有意味。因为烈火再猛,也无奈那深藏地底的根须,一旦春风化雨,野草的生命便会复苏,以迅猛的长势,重新铺盖大地,回答火的凌虐。看那“离离原上草”,不是绿色的胜利的旗帜么!“春风吹又生”,语言朴实有力,“又生”二字下语三分而含意十分。宋吴曾《能改斋漫录》说此两句“不若刘长卿‘春入烧痕青’语简而意尽”,实未见得。
此二句不但写出“原上草”的性格,而且写出一种从烈火中再生的理想的典型,一句写枯,一句写荣,“烧不尽”与“吹又生”是何等唱叹有味,对仗亦工致天然,故卓绝千古。而刘句命意虽似,而韵味不足,远不如白句为人乐道。
如果说这两句是承“古原草”而重在写“草”,那么五、六句则继续写“古原草”而将重点落到“古原”,以引出“送别”题意,故是一转。上一联用流水对,妙在自然;而此联为的对,妙在精工,颇觉变化有致。“远芳”、“睛翠”都写草,而比“原上草”意象更具体、生动。芳曰“远”,古原上清香弥漫可嗅;翠曰“晴”,则绿草沐浴着阳光,秀色如见。“侵”、“接”二字继“又生”,更写出一种蔓延扩展之势,再一次突出那生存竞争之强者野草的形象。“古道”、“荒城”则扣题面“古原”极切。虽然道古城荒,青草的滋生却使古原恢复了青春。比较“乱蛬鸣古堑,残日照荒台”(僧古怀《原上秋草》)的秋原,该是如何生气勃勃!
作者并非为写“古原”而写古原,同时又安排一个送别的典型环境:大地春回,芳草芊芊的古原景象如此迷人,而送别在这样的背景上发生,该是多么令人惆怅,同时又是多么富于诗意呵。“王孙”二字借自楚辞成句,泛指行者。“王孙游兮不归,春草生兮萋萋”说的是看见萋萋芳草而怀思行游未归的人。而这里却变其意而用之,写的是看见萋萋芳草而增送别的愁情,似乎每一片草叶都饱含别情,那真是:“离恨恰如春草,更行更远还生”(李煜《清平乐》)。这是多么意味深长的结尾啊!诗到此点明“送别”,结清题意,关合全篇,“古原”、“草”、“送别”打成一片,意境极浑成。
全诗措语自然流畅而又工整,虽是命题作诗,却能融入深切的生活感受,故字字含真情,语语有余味,不但得体,而且别具一格,故能在“赋得体”中称为绝唱。
易水送别
作者:【骆宾王】 年代:【唐】 体裁:【五绝】 类别:【未知】
此地别燕丹,壮士发冲冠。
昔时人已没,今日水犹寒。
[注释](1)易水:在今河北省北部易县境内。战国时期,侠士荆轲受燕国太子丹(即诗中的燕丹)的重托,到秦国刺秦王赢政(统一中国后的秦始皇)。临行时,燕丹等人在易水为其送行。荆轲唱着“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歌,与众人诀别。后来刺杀秦王未遂而被杀。(2)壮士发冲冠:壮士,指荆轲;发冲冠,即怒发冲冠,愤怒到头发把帽子都顶起来了,形容非常愤怒。
[译文]想当年,荆轲和燕太子丹在此诀别,壮士悲歌壮气,怒发冲冠。昔时的侠士已经不在了,然而今天的易水还是那样的寒冷。
清人陈熙晋说:“临海少年落魄,薄宦沉沦,始以贡疏被愆,继因草檄亡命”(《骆临海集笺注》)。这四句话大致概括了骆宾王悲剧的一生。
骆宾王对自己的际遇愤愤不平,对武则天的统治深为不满,期待时机,要为匡复李唐王朝,干出一番事业。可是在这种时机尚未到来之前的那种沉沦压抑的境遇,更使得诗人陷入彷徨企求的苦闷之中。《于易水送人》一绝就是曲折地反映了诗人的这种心境。
据史载,战国末年荆轲为燕太子丹复仇,欲以匕首威逼秦王,使其归还诸侯之地。临行时燕太子丹及高渐离、宋意着白衣冠(丧服)送于易水,高渐离击筑,荆轲应声而歌:“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歌声悲壮激越,“士皆瞋目,发尽上指冠”。这首诗的第一联,“此地别燕丹,壮士发冲冠”,就是写的这件事。“此地”,即诗题中的易水。“壮士发冲冠”,用来概括那个悲壮的送别场面,和人物激昂慷慨的心情,表达了诗人对荆轲的深深崇敬之意。如今在易水边送别友人,想起了荆轲的故事,这是很自然的。但是,诗的这种写法却又给人一种突兀之感,它舍弃了那些朋友交往、别情依依、别后思念等等一般送别诗的常见的内容,而是芟夷枝蔓,直入史事。这种破空而来的笔法,反映了诗人心中蕴蓄着一股难以遏止的愤激之情,借怀古以慨今,把昔日之易水壮别和今日之易水送人融为一体,从而为下面的抒情准备了条件,酝酿了气氛。
第二联“昔时人已没,今日水犹寒”。这两句用对仗的句式,由前一句自然地引出后一句。这后一句也就是全诗的中心所在。它寓情于景,景中带比,不仅意味着荆轲那种不畏强暴的高风亮节,千载犹存;而且还隐含了诗人对现实环境的深切感受。诗中用“已”、“犹”两个虚词,既使句子变得自然流利,也使音节变得纡徐舒缓,读来给人一种回肠荡气之感,更有力地抒发了抑郁难申的悲痛。
这首诗题为“送人”,但它并没有叙述一点朋友别离的情景,也没有告诉我们送的是何许人。然而,人们却完全可以由它的内容想象出那种“慷慨倚长剑,高歌一送君”的激昂壮别的场景,也可以想见那所送之人,定是肝胆相照的至友。因为只有这样,诗人才愿意、才能够在分别之时不可抑制地一吐心中的块垒,而略去一切送别的常言套语。此诗题为送人,却纯是抒怀咏志。作为送别诗的一格,这首绝句可说是开风气之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