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委托我帮A公司设计产品的包装外观,设计完成后,张某说A公司不做了,没有付相关的费用。但是一年后,我发现A公司的产品包装是用了我的设计方案,并在市场上销售,设计图形有一点修改。
1、请问这算不算侵犯我的著作权?
2、如果是侵权,是张某还是A公司
3、当时是在QQ上谈的,现在已经没有聊天记录,只有源文件的存档,能不能作为证据证明是我的创作。
4、如果要起诉,成本约是多少,我应该得到什么样的赔偿
谢谢!!
你说的也是,有点麻烦.....但是我和张某有点不愉快的合作,他为人阴险,蛮不讲理,自私自利,所以很气,想把他告了.
但听你这么说,证据确实有点麻烦,还有没有其他的办法
现在就是想出出气,让张某的人品被大家知道是吧,那就给采纳你作品的公司发传真或者写信,告诉他们事情的原委,并注明你不是想要作品的设计费,只是让他们知道张某的不诚信,并在同城的广告群和一些论坛里诉说这件事情,提醒大家警醒和曝光张某,想让一个人好不太容易,想要一个人臭方法太多了。
从事情本身来说很明显是张某侵犯著作权
在网络时代,信息复制和传播的速度非常之快,著作权人对复制和传播媒体的控制有难度。作品一旦经过多个渠道广泛流传,要证明原始作者的身份就有一定困难,因此,主动申请著作权登记是证明自己著作权人身份的好办法。从以上材料看到由于设计委托方和设计者没有直接接触,而是由中间方进行协调,如果委托方知情的情况下,那么二者共同构成了侵犯著作权。如果不知情,那么委托方也间接的构成了侵犯,而且张某也同时涉嫌商业欺诈行为,所以不管结论如何,委托方都会严肃的对待此次事件。
所以没有必要采取什么过激的行为,直接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类似这样的情况不在少数,记得保护好自己的著作权,设计一定要签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