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武汉市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家里是装修。需要什么流程、提供什么材料,大概多少天,C+V勿扰!

如题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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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审批原则。
(1)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按初审、复核、授权的程序办理,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及其分支机构和经办银行的受理审核部门在审核资料真伪的同时,需留存复印件;
(2)职工或配偶名下的写字楼、商住楼、铺面等商业用房,不享受购买首套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
(3)管理中心及其分支机构或受委托缴存银行,对职工及配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冲还商业贷款的首套住房,原则上要求上人行征信系统核实,如仍有疑问的则应与贷款行核实。
2、委托他人提取的规则。
委托配偶或父母及子女代办提取的,除以上规定的证件外,还要同时提供能证明其直系亲属关系的户口簿或结婚证,以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职工在住房消费类提取中,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办理手续。
必须同时提供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对账簿或联名卡)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审核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属于职工个人婚前所购住房且非夫妻二人共有财产的,配偶不得以购该住房为由提取住房公积金;婚前房产在婚后作为夫妻共有财产的,应提供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书方可提取。
4、职工或配偶有尚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职工或配偶有尚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含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除按武汉市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个人住房贷款相关规定办理公积金贷款冲还外,在贷款结清前不能办理其他任何事由的住房公积金提取。
5、单位无正当理由不为职工办理提取手续的。
因职工调离或解除劳动关系,单位无正当理由不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的,职工可以凭提取资料向管理中心或其分支机构申请督促办理;单位在20日内仍不办理的,管理中心或其分支机构可凭职工申请直接予以办理。
6、职工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以伪造、变造提取资料等手段违规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或其分支机构应当责令限期退回所提资金,并处所提资金10%以下的罚款。同时,管理中心或其分支机构有权停止该职工在5年时间内提取、贷款等业务的办理,并纳入个人信用不良记录。
以欺骗手段提取他人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或其分支机构应当责令限期退回所获资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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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类提取
发布日期:2010-5-11 来源:本站 点击:54692次

职工及配偶有下列情况之一且无尚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职工因离休、退休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资料:
(1)单位审核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对账簿或联名卡);
(4)单位开具的《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
(5)劳动、人事部门颁发的本人《离休证》或《退休证》,未取得离、退休证的,本人身份证上注明的年龄应达到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男职工60周岁、女职工55周岁),并由所在单位劳动人事部门出具证明。
2、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资料:
(1)单位审核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对账簿或联名卡);
(4)单位开具的《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
(5)市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丧失劳动能力的伤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
3、外地在汉从业人员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资料:
(1)单位审核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对账簿或联名卡);
(4)单位开具的《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
(5)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4、职工因出境定居或户口迁出本市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资料:
(1)单位审核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对账簿或联名卡);
(4)单位开具的《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
(5)户口迁出本市的,需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出境定居的,需提供户口注销证明或移民签证;
(6)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
5、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男职工年满50周岁、女职工年满45周岁,或者与所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职工个人账户余额在1000元以下(含1000元)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资料:
(1)单位审核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对账簿或联名卡);
(4)单位开具的《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
(5)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
6、个人账户集中托管满2年仍未重新就业职工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资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武汉住房公积金集中托管凭证》;
(3)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对账簿或联名卡)。
7、职工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资料:
(1)单位审核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对账簿或联名卡);
(4)单位开具的《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
(5)本人或配偶的《武汉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及复印件;
(6)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
8、职工因考取全日制大学(含研究生)辞职读书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资料:
(1)单位审核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对账簿或联名卡);
(4)单位开具的《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
(5)正规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6)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9、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资料:
(1)单位审核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2)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对账簿或联名卡);
(3)单位开具的《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
(4)职工死亡证明或被宣告死亡的法律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5)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个人合法身份证明、结婚证、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为无(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由监护人凭其监护人身份证明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
(6)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需提供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或人民法院裁定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1、-9、”提取事由,可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本息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10、缴存职工、配偶及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资料:
(1)单位审核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对账簿或联名卡);
(4)单位开具的《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
(5)市级以上医院证明(加盖医院诊断证明专用章)、经医保部门年审的重症病历[重症范围包括:慢性肾功能衰竭需作肾透析治疗及肾移植术后抗排异;恶性肿瘤(含白血病);慢性重症肝炎、肝硬变]、住院专用收据(加盖医院收费专用章)的原件及复印件;
(6)单位及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证明;
(7)结婚证、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职工与配偶、子女不在同一户口簿登记的,其关系的认定,由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或公证部门出具证明)。
注:本项提取的有效时间,应在住院期间或出院之日起1年内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不含百元以下金额)不得超过个人实际支付的医疗费用总额(扣除单位报销或医保支付部分)。
11、职工家庭遭遇火灾、地震,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资料:
(1)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及派出所出具的事故证明、职工单位证明;
(2)单位审核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对账簿或联名卡);
(5)单位开具的《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
(6)结婚证、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
注:本项提取的有效时间,应在事故、灾难发生之日起6个月内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不得超过个人实际承担的损失总额(扣除各项保险赔付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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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10-15
国家规定,个人公积金只能用于职工个人及家庭购置住房、装修、重特大疾病、退休等用途,如果是装修的话,需要你出具与正规装修公司签订的装修合同及装修发票,然后凭发票及个人证件到房管局公积金中心办理提取手续,如果你材料准备齐全,当天办理提取手续,那么大概3天左右就可以到你的银行账户了。
流程是:首先准备好装修合同及发票还有个人身份证,还有银行卡(必须是自己姓名)以及复印件一份(银行卡也要一份复印件)。
然后去公积金中心拿一张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回单位加盖单位公章。
再然后去公积金中心办理提取手续(这个工作人员会指导你填写申请表),写上公积金转入账户(就是你复印的银行卡卡号)
至此就办理好了,然后回家等三天左右去银行查询账户余额吧,
呵呵,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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