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1-10-15
如果你在马来西亚注册结婚后,也同时在中国注册的,可以在中国办理离婚手续.拿了绿本本后,假如你老公同意女儿跟你生活的,你女儿可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团聚"申请在中国居留许可.条件是必须得证明她是你女儿,比如,出示出生证明等.如果你女儿在马来西亚出生的,必须把其在大马的出生证明进行翻译,并得到中国驻马使馆的认证方可.手续相当麻烦.另,如果你老公要与你争女儿的监护抚养权的,可能要打起跨国官司,相当棘手,建议你俩好好协商解决. 如果,你在马来西亚注册结婚后,没有在中国注册的,需要到民政厅补办结婚证,若没有补办,或补办不成的,你别无他法,只得回去马来西亚办理离婚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