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近在一家教育培训机构上班,一来的时候负责人就让我签试用期合同(仅仅是试用期合同),但是他什么都没签我就傻乎乎地签了,后来他也没给我合同,所以也不知道他写什么了。我想问我现在不想干了的话,需要提前多少天告知对方,需要赔偿吗?那合同上的赔偿条约我需要理会吗?
只签试用期合同是需要赔偿的,试用期期间的劳动合同是无效的,如果给劳动者造成了一定的损失,是应当进行一定的赔偿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三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