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签试用期合同需要赔偿吗

我最近在一家教育培训机构上班,一来的时候负责人就让我签试用期合同(仅仅是试用期合同),但是他什么都没签我就傻乎乎地签了,后来他也没给我合同,所以也不知道他写什么了。我想问我现在不想干了的话,需要提前多少天告知对方,需要赔偿吗?那合同上的赔偿条约我需要理会吗?

需要赔偿。只签试用期合同是需要赔偿的,只签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如果给劳内动者造成了一定的损失,是应当进行一定的_赔偿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法律分析
劳动者与企业仅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的,该合同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劳动合同视为书面劳动合同,该期间无需支付双倍工资补偿,但在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后不及时签订新的劳动合同或解除劳动关系反而继续用工的,自试用期合同结束之日起,企业需承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补偿,已过时效的部分可不承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用人单位不能以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该试用期满后,就视为双方已经履行完毕了一份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连续两次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需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对劳动者应该是有利的。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八十三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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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3

  只签试用期合同是需要赔偿的,试用期期间的劳动合同是无效的,如果给劳动者造成了一定的损失,是应当进行一定的‍赔偿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三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2个回答  2011-10-09
提前1个月时间进行通知即可 根据你现在的状态 不会给公司什么赔偿的,公司如果要赔偿也是无法律依据可寻。如果上面有赔偿条款,而你又一个月之前通知 可以不予理会!
第3个回答  2011-10-09
如果你没有和单位签培训协议,依据劳动合同法第22条之规定你不用认培训费。培训费在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中有明确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培训费用,包括用人单位为了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
2、应该是第二种情况。因没有进行培训,你是可以不作任何相应经济赔偿的。
3、只有在满足第二十二条对员工进行专项技术培训的条件下,才可约定服务期限。当然更不能约定违
第4个回答  2011-10-09
只签试用期合同应该算做劳动合同了,等于没有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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