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1-10-10
1、刑事拘留、逮捕采取强制措施24小时内通知,法律有规定的除外。
2、传唤----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将传唤原因和处所通过电话、手机短信、传真等方式通知被传唤人家属。 对被传唤的违法嫌疑人,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案情复杂,违法行为依法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
第2个回答 2011-10-09
你好
1、《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公安机关拘留人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24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2、实践中,在拘留之前有留置程序、目前掌握在24小时之内;也就是说,警察逮到嫌疑人之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48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3、“有碍侦查”包括案件涉及国家秘密、尚有即将抓捕的嫌疑人未归案等,没有很明确的规定。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1-10-09
只要是同案犯全部落网,不涉及走漏风声和串供的可能,一般在24小时之内会通知家属或单位。
第4个回答 2011-10-09
如果采取强制措施,也就是刑事拘留了,那必须向犯罪嫌疑人家属寄出《拘留通知书》的,至于收不收得到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