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可以连续三个月进项税大于销项税吗?

我公司年初因为供货商提供不了发票所以多交了好多增值税,现在进项票都开出来了,我想用进项大于销项的方法把税金平衡过来,不知道可不可以连续三个月这样做?税务局规定我们不少于1%交税,我是不是也可以在第三个月少交一点儿税,比如销项20万,进项19万9千?请高手指点!

税法没有规定说不可以,只是你的业务都是真实的,取得发票的行为也是真实的,你完全可以直接将取得的所有进项发票,全部认证并入账。销项小时,形成留抵税额。
由于“连续多月零申报、负申报”导致国税CTAIS系统告警。这是正常的税收管理提示。税收管理员或者纳税评估人员有可能会据此到你公司进行纳税评估,探究你单位“连续多月零申报、负申报”的原因,如果原因是合情合理的,你就没必要担心。国税机关也只能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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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4
如果你的业务都是真实的,取得发票的行为也是真实的,你完全可以直接将取得的所有进项发票,全部认证并入账。销项小时,形成留抵税额。
只是,要注意,必须是真实的,不能有错漏。因为你这么操作,虽然是正确的,但却会因“连续多月零申报、负申报”导致国税CTAIS系统告警。这是正常的税收管理提示。税收管理员或者纳税评估人员有可能会据此到你公司进行纳税评估,探究你单位“连续多月零申报、负申报”的原因,如果原因是合情合理的,你就没必要担心。国税机关也只能认可。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09-22
理论上说,是可以的。但是,实际中,如果超过3个月没有缴纳增值税,管理员按理是应该企业去“核实”的,要是你是这样的情况,也不要太担心,能自圆其说就行。
第3个回答  2011-09-22
进项大于销项是没有问题的
但你得注意一点如果进项票6个月内没有抵扣就没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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