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说下:脂砚斋和曹雪芹是怎样的关系?都知道她是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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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脂砚斋的身份,红学界主要有四种说法:(一)作者说;(二)史湘云说;(三)叔父说;(四)堂兄弟说。这些都是针对脂砚斋和曹雪芹的关系而言。本文的观点趋于“堂兄弟说”:脂砚斋为曹 ? 遗腹子曹天佑,生于康熙五十四年(1715),和曹雪芹同龄,而卒年未知。下面将略论前三种观点,在论证同时,顺便讨论一下关于曹雪芹是贾宝玉艺术原型的设想。

“作者说”。此说经不住推理,最难成立。在脂批中,多次出现“余二人”,“作书人”,“批书人”语式,作者与批者界限分明,其为两人无可怀疑。又如果这是作者的“狡猾笔法”,则批者亦即作者便成了自写自夸,人格低下,显可见之。只从一部《红楼梦》中所流露出的精神思想来看,“空”念驻于心,溢于言的作者怎肯自掌其嘴。而那种”接蓠倒著容君傲,高谈雄辩虱手扪”,“傲骨如君世已奇,嶙峋更见此支离’的高傲洒脱,狂放不羁的文人形象也不断不容许自己行此不堪之举。此说最大的根据“作者作书时的心里,旁人怎得知”(俞平伯语),无疑是把脂砚斋当作普通的阅评者,忽略了他与曹雪芹之间的亲密关系。

“史湘云说”。周汝昌先生从脂批中挑出若干条类似女子语气的批语,遂认定脂砚斋是女性。如庚辰本第二时六回一条行批:“玉兄若见此批,必云‘老货,他处处不放松我,可恨可恨!’回思将余比作钗,黛等乃一知己,余何幸也!一笑。”同回宝玉一句“多情小姐同鸳帐”惹恼黛玉,其旁行批云:“我也要恼”。周先生认为“断呼非女性不合”,“又是个女子声口”。事实上,曹雪芹创作过程中,就无不设身处地为书中人物立言行事,是女子则拟女子“声口”,是小人则仿小人语气,是粗人又没村粗之言,林林总总,不一而拘。批书实质上无异于著书,同样需要投身书境,将自己相关情绪感受逐一批泄,至会心得意处,己口不足慨叹,便惜他人,从又一角度立场以求淋漓。同时,周先生以甲戌本第二回的一条行批“先为宁荣诸人当头一喝,却是为余一喝”作据,以为“脂砚斋不在宁荣诸人数中”,但定是书中一重要角色。由此进一步推定史湘云最为适合。然而,读者细思可知,史湘云作为小说人物,其性格是”英豪阔大宽宏量,从未将儿女心事略萦心上”,比之多情善感,和曹雪芹同样具有叛逆性格的脂砚斋迥乎两人。况在批语中脂砚斋多以宝玉自居,却从未以史湘云自居过,如何能说明是他是史湘云的艺术原型呢?既然脂砚斋以贾宝玉自居,他将自己与宁荣诸人划开,焉知他不是以大观园为籍,以他心中那块理想净地为籍,而宁荣并未“略萦心上”呢?由此可知,“史”谁疑点颇多,较难成立。

“叔父说”。此说所据主要有二。其一,清人裕瑞在《枣窗闲笔》中记:“闻旧有《风月宝鉴》一书,又名《石头记》,不知为何人之笔。曹雪芹得之,以是书所传叙者,与其家之事迹略同,因借题发挥,将此书删改至五次......曾见抄本卷额,本本有其叔脂砚之批语,引其当年事甚确,易其名曰《红楼梦》”,又“闻其所谓‘宝玉’者,当系指其叔辈其人,非自己写照也。”两句皆从“闻”字开头,应是引用当时一种较为流行的观点,并非从他舅父明义,明琳处听来,所以作不得确证。这种“闻”更曾一度引起人们对曹雪芹关于《红楼梦》著作权的怀疑,其谬可见(明义本可能与曹雪芹交好,有《题红楼梦》诗二十首,诗前注:“曹子雪芹出所撰《红楼梦》一部,备记风月年华之盛......余见其抄本焉”,他不可能传裕瑞“不为何人之笔”语)。裕瑞自言:“雪芹二字,想系其字与号耳,其名不得知。曹姓,汉军人,亦不知其隶何旗”,对曹雪芹如此不了解,我们怎么能听其“闻”语而信之呢?甚至连“前辈姻戚中有与之(曹雪芹)交好者”这种事也要前加一“闻”字方敢出口,岂不可笑?其二,庚辰本第十八回:“那宝玉未入学堂之先,三四岁时,已得贾妃手引口传。”脂批:“批书人领至此教,故批至此,竟放声大哭。俺先姊仙逝太早,不然,余何得为废人耶?”据此:脂砚斋呼无春为先姊,而元春形象又是以曹雪芹当王妃的姑姑为原型,这样推算,脂砚斋当然该是曹雪芹的叔辈了。但大家需注意到:此批实出于畸简叟之手,这里的先姐也不并一定是指元春而言的。再来看曹氏族谱,曹寅一支,曹珍早殇,曹 ?遗腹生天佑,亦属早亡,而入嗣的曹?是曹宣最小的儿子,实在找不到一个可以称得上是雪芹叔父的人物。综上所述,个人以为“叔父说”虽然在众多说法中独具分量,但籍以佐证的根据实际只是一个虚架,难以担负其重任。

”堂兄弟说“。论前注:为使思路清晰,层次分明,而逻辑更加严密谨慎,特将此论分成三个部分,初衷如是,不如效果亦是否如是?

一、脂砚斋和曹雪芹是兄弟辈。靖本第二十二回有一条畸笏叟批语:“前批知者聊聊 ,不数年,芹溪,脂砚,杏斋诸子皆相继别去,今丁亥夏,只剩朽物一枚,宁不痛杀!”批语中并称曹雪芹,脂砚斋为“诸子”,而自称“朽物”就语气看,曹脂似是同辈,
畸笏叟年辈均长于二人。甲戌本第三回;“老爷说了:‘连日身上不好,见了姑娘彼此倒伤心,暂且不忍相见。”畸作批曰:“余久不作是语,见此语未免一醒。”这里畸笏叟自比贾赦,更可证明其为自比贾宝玉的脂砚斋的长辈。甲戌本第二回:“就是后一带花园子里。”脂批:“‘后’字何不直用‘西’字?恐先生堕泪,故不敢用‘西’字。”按脂砚斋称呼“先生”之恭敬,“先生”当为长辈,或者就是畸笏叟。曹寅自号“西堂扫花行者”,他这一支对“西”字极其敏感。后人作书,自然避忌。此时作批时间最早已是甲戌年(1754),上面三条批语中,无论“先生”还是畸笏叟,都不会是曹寅本人或其兄弟,而只能是曹寅子侄中人。脂砚斋也就理所当然是曹寅孙辈,从而平辈于曹雪芹。
另外,单就脂批来看,脂砚斋和曹雪芹为同一辈的兄弟似更合于情理。甲戌本第一回一条脂批:“今而后惟愿造化主再出一芹一脂,是书何幸。余二人亦大快遂心于九泉矣。”
“一芹一脂”并称,可以想像,他们之间的关系应为平辈兄弟合适。甲戌本第八回:“贾母又与了一个荷包并一个金魁星。"脂批:“作者今尚记金魁星之事乎?抚今思昔,肠断心摧。”原来作者所叙之事乃昔日二人共历,如另一条批语言:“盖此等事作者曾经,批者曾经,实系一写往事”,像这种一写一猜,而猜者一语中的式的心照不宣的默契,大概也只能出于兄弟间了。庚辰本第四十八回:“只怕比在家里省了事也未可知。”脂批:“作书者曾吃此亏,批书者亦曾吃此亏,故特于此注明,使后人深思默戒。”味其语气,实在是二人同吃了苦头,难兄难弟,回首往事,留戒后人。再说己卯本第三十八回:“便令将那合欢花浸的酒烫一壶来。”脂批:“伤哉,作者犹记矮幽(幽页)舫前以合欢花酿酒乎?屈指二十年矣。”由己卯年(一七五九)前推二十年,曹雪芹二十四五岁,早已成年,不太可能 和父辈一起酿酒。审其语气,亦如兄弟间追忆往事口吻。书中饮合欢花浸的酒也正是发生在宝玉和众姐妹间的事。
小说中涉及到许多日常生活的琐节细录,其中不乏个人秘事,脂砚斋常旁下批语“有是语”,“真有是事”。不管是批者自己经历,抑或曹雪芹旧有之事,二人若非兄弟玩伴 ,又怎会如此了解对方呢?
所以,脂砚斋和曹雪芹之间最可能是兄弟关系。批语中脂砚斋多直呼作者“雪芹”,似昵语而非敬语,可知脂砚斋较曹雪芹年长,应为兄。

二、脂砚斋是曹天佑。为了解曹天佑身世,我先引介一段曹家的嗣继事件:曹寅在康熙五十一年卒,子曹?袭官,三年后卒,余两代孤孀,难维其家。所以康熙特命曹宣四子曹?入嗣袭官,为曹寅一族“保全家口”。该年曹?《代母陈情摺》中提到:“奴才之嫂马氏,先怀妊孕,已及七月,......将来若幸而生男,则奴才之兄嗣有在矣。”所生之男,即为曹天佑。同年,曹?生子雪芹。从这里我们知道,曹天佑实遗腹所生,并未见过生父曹?面。由于曹?的出现,曹天佑自然要在这个叔父的庇护教养下成长。因此,曹天佑和曹雪芹两人从小一起生活,一起玩耍,亲密无间。如果脂砚斋是曹天佑,我们就完全可以理解为什么脂砚斋能够把作者写作的心思,立意分析得如此细腻深透。或许,曹雪芹的弟弟棠村也有这个可能。但首先,棠村年幼于曹雪芹,当然更年幼于脂砚斋,绝不会是同一个人。其次,棠村在曹雪芹《石头记》完成之前就已去世,怎么能死而复生,五次阅评呢?故棠村排除,脂砚斋仍最可能是曹天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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