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从二房东手里租的房子,可是二房东没有和房主签订合同,那么我和二房东的合具有法律效率吗?

现在我不想租这个房子了,可是合同上写着提前30天告知二房东还要扣100%押金。这样合法吗?

您和二房东的合同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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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9-28
有效,合法。
第2个回答  2011-09-28
提前30天告知,是应该的,并且有约定。
扣100%押金,不平等,因为没有书面协议的租赁合同是不定期合同,随时可以解除合同(但应该提前告知)。不应该扣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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