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给客户的抵扣发票,右上角的发票号码和密码区的号码不一致,比如说发票号码是00333210,但是密码区的却是00333211,客户那边的财务拿去税局抵扣的时候被税局退了回来,说抵扣不了,怎么办呢?是不是我们这边要开红字发票?手续麻烦么?
问题是那发票是8月22日开出去的,已经抄税了的,作废不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