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救~^~逻辑学基础 概念章节 中的概念区分

一,在“价格是商品价值的货币表现”句中,“价格”一词为什么是非集合概念? 二,在“王宏是群众,不是干部。”一句中,“群众”一词为什么是非集合概念,而且是普遍概念? 三,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一句中,“法律”一词为什么是非集合概念? 十分感谢噢~

根据概念所反映的对象是否为一个不可切割的集合体,将概念分为集合概念和非集合概念。
1、集合概念用来指称集合体,例如,人民、人类,这些概念所指称的是由许多对象有机聚合构成的集合体。集合概念以集合体为反映对象。
集合体具有不可分割的性质,一个集合体是由许多对象有机聚合在一起的,这些对象称为集合体的部分,集合体与其构成对象之间是整体与部分的关系。
集合体作为整体所具有的属性,其构成部分未必具有。因为构成对象之间的有机聚合会产生新的属性,这种属性不一定是单个对象单独存在时所具有的。
2、非集合概念用来指称一类对象,例如,大学生、法律、树木、文学作品。这些概念所指称的对象不是一个集合体,而是有许多对象组成的一类。非集合概念以类为反映对象。
类和集合体是不同的,类由许多对象组成,类与其组成对象之间是类与分子的关系,类与分子之间存在着共同属性,构成类的分子必定具有类的共性。
3、综上,“价格是商品价值的货币表现”中,这里“价格”是在类的层面上说的,简单来说,有各种各样的商品也就有各种各样的具体价格,每一种“具体价格”都具有“价格”的一般特性,因此,具体价格与价格之间就是分子与类的关系,所以是非集合概念。
“王宏是群众,不是干部。”道理是同上的,简单来说,一大堆人可以称为群众,并且这里面的每一个人都具有群众的性质,不是说他单列出来就不具有群众的性质了,因此是分子与类的关系,所以是非集合概念。
关于其为什么是普遍概念,其实很简单,主要是掌握定义:根据一个概念外延的大小,即指称的对象的数量不同,将概念分为单独概念和普遍概念。单独概念指称一个特定对象,比如,WTO、长江、北京等。普遍概念指称两个以上的对象,它的外延至少包含两个或两个以上,同一个概念在不同的语境里可以是单独概念也可以是普遍概念,主要看其陈述的对象有多少。
这里的“群众”,是一个普遍概念,是因为群众的外延是多个,王宏是群众中的一员,而不是说群众就只有王宏。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一句中,“法律”在这里是一国所有法律规范的总称,一个国家有各种各样的部门法律,每种法律各有自己的调整对象和适用领域,比如《劳动合同法》是法律,这个表述就是没有问题的,因此具体法律与总称的法律是分子与类的关系,所以是非集合概念。
4、我想你的困惑主要是没有理清分类的概念和标准,以致认为集合就是一个整体,而非集合就不是一个整体,建议查看相关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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