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含义?

有3个

“中华”,即中国、华夏的意思。 “人民”是一个政治概念,相对于敌人而言。在当代中国,凡是拥护社会主义和祖国统一的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都是人民的范围,人民是指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 

“共和”一词的英语republic来自于拉丁语respublica(意为人民的公共事务)。共和一般包含共同享有权力、共同治理的意思,只是在不同的国家、不同的历史时期,共和的权力主体包含的范围不同。现代意义上的共和,强调所有公民参与国家的法律制定,政策制定和执行,包括直接参与和间接参与,比如公民表决、代议制等。

扩展资料

1949年6月16日,新政协筹备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的《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组织条例》第三条第五款为“提出建立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政府之方案”。 

同年6月19日,新政协筹备会第四小组讨论时,清华大学教授张奚若对“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国号提出质疑。他表示国名太长,建议去掉“民主”两字。最后采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

同年9月27日,政协一届全会通过决议正式定国号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并且去掉国号后面“中华民国”的简称。自此之后,政协会议通过的大会文件,就完全去掉了“中华民国”这四个字。新中国成立后,“中华民国”在人们习惯性称呼中渐渐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取代了。

中国是世界上历史最悠久的国家之一,有着光辉灿烂的文化和光荣的革命传统  ,世界遗产数量全球领先。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进入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1956年实现向社会主义过渡,此后社会主义建设在探索中曲折发展。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实行改革开放,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3]  。经过长期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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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6-22

【中华】,即中国、华夏的意思


【人民】是一个政治概念,相对于敌人而言。

在当代中国,凡是拥护社会主义和祖国统一的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都是人民的范围,人民是指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

【共和】一词的英语republic来自于拉丁语respublica(意为人民的公共事务)。

共和一般都包含共同享有权力、共同治理的意思,只是在不同的国家、不同的历史时期,共和的权力主体包含的范围不同。现代意义上的共和,强调所有公民参与国家的法律制定,政策制定和执行,包括直接参与和间接参与,比如公民表决、代议制等。

新政协筹备会第四小组讨论时,清华大学教授张奚若对“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国号提出质疑。他表示国名太长,建议去掉“民主”两字。最后采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2个回答  2013-11-07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含义是: “中华”是承继辛亥革命后建立的“中华民国”的国名。 “共和国”就是实行民主政治的国家,即国家的最高权利属于全体人民。 “人民”是指除去敌对分子外的全体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名,完整、准确地体现了新中国的国体,即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性质。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21-03-09
“中华”,即中国、华夏的意思。
“人民”是一个政治概念,相对于敌人而言。在当代中国,凡是拥护社会主义和祖国统一的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都是人民的范围,人民是指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1]。
“共和”一词的英语republic来自于拉丁语respublica(意为人民的公共事务)。共和一般都包含共同享有权力、共同治理的意思,只是在不同的国家、不同的历史时期,共和的权力主体包含的范围不同。现代意义上的共和,强调所有公民参与国家的法律制定,政策制定和执行,包括直接参与和间接参与,比如公民表决、代议制等。

合意:中国人民共同参与管理建设的国家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5-06-02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名字来历

1949年6月15日至19日,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在北平中南海勤政殿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毛泽东在会上宣告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成立,在致词的最后,毛泽东连呼了三个口号,其中之一就是: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万岁!
那么,原拟的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的国号,又是怎样改变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这一正式国名的呢?这里有一段故事,它凝聚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各位代表郑重的商讨和审慎的思虑。
当时,关于新中国的国体,已确定为工人阶段(经过共产党)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同时,确定新中国的政体,为实行民主集中制的人民代表大会制,不采取西方那种三权分立的议会制。这些有关建国的基本问题,经向新政协筹备会各方面代表宣传和解释而达成基本一致的意见。只是对于即将诞生的新中国,还没有一个正式名称。中共中央、毛泽东一般习惯用“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的称呼。与此相应,新政协筹备会提出议定和起草的组织条例中,就有成立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政府之方案,指定由董必武领导的第四小组负责起草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在新政协筹备会起草各项文件的过程中,一些代表对这个原拟的国名提出了不同的看法。雷洁琼发言说,如果国名太长,用时不用全称即得注明是简称。黄炎培、张志让两先生的意见被整理成书面报告,提出:“我国国名似可将原拟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改为中华人民民主国简称中华民国或中华民主国。将来进入社会主义阶段即可改称中华社会主义民主国。”清华大学教授张奚若先生对原拟国名提出质疑,发表了第三种意见。张奚若说:“有几位老先生嫌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的名字太长,他们说应该去掉民主二字,我看叫中华人民共和国好。”
第四小组把关于国名的意见归纳了三种名称,留待政府组织法起草委员会去斟酌。经8月17日小组第三次全体会议修正通过为组织法的初步草案。在这个初步草案里,新的国名去掉了“民主”二字。
9月22日,董必武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上,作《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草拟经过及其基本内容》的报告。报告对组织法草案的总纲作了几点说明,第一点就是关于国家名称的问题。董必武说:本来过去许多人写文章或作演讲都用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黄炎培、张志让两先生写过一个节略,主张用中华人民民主国。在第四小组第二次全体会议讨论中,张奚若先生以为用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不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我们现在采用了最后这个名称。因为共和国说明了我们的国体,“人民”二字在今天新民主主义的中国是指工、农、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四个阶级及爱国民主分子,它有确定的解释,已经把人民民主专政的意思表达出来,不必再把“民主”二字重复一次了。这个意见,为政协全体会议所接受。
向大会提交的几个文件中,原来的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均改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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