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诗坛相对“萧条”的前“五四”时期,出现了一种十分深刻且与前代“诗界革命”有着本质区别的诗歌革新——胡适的前“五四”白话诗“尝试”。
胡适前“五四”白话诗的出现,初步确立了中国诗歌新的艺术形态,转换了中国诗歌古典与现代的题型。
历史行进到前“五四”时期时,曾给传统诗歌以极大冲击,但最终陷入困境的轰轰烈烈的“诗界革命”已经结束,喧嚣一时的中国诗坛开始趋于沉寂。
然而,正是这一相对萧条的时期,诗坛却出现了一种声势并不显赫,但却十分深刻且与前代“诗界革命”有着本质区别的诗歌革新,——胡适前“五四”白话诗“尝试”。胡适前“五四”白话诗的出现,初步确立了中国诗歌新的艺术形态,转换了中国诗歌古典与现代的题型,标志着中国诗歌古典形态的结束和现代形态的开始。
朱自清说:“胡适之氏是第一个‘尝试’新诗的人。”的确,作为中国新诗第一人,早在前“五四”时期,胡适就开始了他的白话诗“尝试”。
在这一时期,他明显地受到了他自幼喜爱的白居易、杨万里等人清新平易诗风的影响,也受到了诗界革命以来吸收白话和借鉴西方文化风尚的影响,而后一方面的影响更为明显。在此期的创作中,他对诗歌的语言、形式等的创新作了多方面的探索,并有意无意地表现出与诗界革命相类似的倾向。如《秋秋》一诗就不仅语言洗炼平易,而且还以兴托意,情景交融,富有哲理,颇具唐宋以来杂诗的风韵。这首诗所显示出的不用典,语言清新、接近白话的特点,以及平易自然的风格,与他后来尝试创作的白话新诗有着一脉相承的联系。
从语言方面来看,胡适所迈出的这一步,仍是从新名词的引入与新意境的开拓入手的。就新名词的引入而论,他在《题欧战讽刺画》、《将去绮色佳留别叔永》、《送梅觐庄往哈佛大学》等诗中,引用了大量的“新名词”。如《送梅觐庄往哈佛大学》一诗,就用了“牛度”、“爱迭孙”、“烟士披里纯”等十一个新名词。“此诗凡十一用外国字;一为抽象,十为本名。人或以为病,其实此种诗文不过是文学史上一种实地试验。知我罪我,当于试验之成败定之耳。”中国近代诗歌语言的变革始终走的是向西方与民间学习这两条道,因此,胡适的这种语言实验,在当时仍有着重要的进步意义。就新意境的开拓而言,胡适此时所作,如《耶稣诞节歌》、《大雪放歌和叔永》、《雪消记所见》等,皆是描述域外自然风光和社会风俗之作。这十分明显地表现出了对诗界革命的承接,但胡适在这方面的努力却与诗界革命有着质的区别:一是他变维新诗人的为找新名词而找新名词,为从诗歌语言革新的高度来用新名词;二是变诗界革命出于社会政治的考虑吸收异域文化,为出于诗歌艺术自身变革的目的。因此,虽然胡适是从诗界革命的“以旧风格含新意境”起步,但他并没有止此,而是在其实践精神与科学态度的作用下,作了进一步大胆的新试验,跳出了旧风格的窠臼。
从形式方面来看,胡适则在诗界革命“旧瓶装新酒”的基础上,采用多种革新方法,进一步把诗歌的外在形式导向了更加广阔、更加自由的领域。
在句式上,胡适遵其“作诗如作文”和“不避文的文字”的主张,采用“散文化”的方法,打破旧体诗的章法结构和格律要求。他的此期所作大都采用了散文化的句式,如《老树行》就高度散文化,尤其是此诗的后两句“既鸟语所不能媚,亦不为风易高致”,简直与标准的散文句子无异。对此,胡适还曾得意过:“此诗用三句转韵体,虽非佳构,然末二语决非今日诗人所敢道也。”又如在《送梅觐庄往哈佛大学》中,他不仅用了大量散文化的诗句,而且有的甚至直接引入古人和今人语句,为此他还曾遭到任叔永的嘲笑。由于句式的散文化,首先使胡适诗歌的章法结构开始打破旧体诗、特别是近体诗多以对偶形式出现的成例。如在《久雪后大风寒甚作歌》中出现了三句段落,在《耶稣诞节歌》中出现单句、三句间用段落,这就从根本上改变了诗歌“排偶之体”的传统规则,使诗的句子也开始象散文那样以“单行”出之。其次,突破了诗歌格律的规则,胡适此期诗歌最明显的是句法在不重排比对仗之后所出现的两种变化:一是律诗中以“联”为单位的上下句之间的严格音律对仗消失,二是由于诗句的散文化引起单句顿逗的变化,改变了律诗固定的“二三(五言)”和“二二三(七言)”的语音节奏。如《自杀篇》中的“虽三北何伤”、“我以此作歌”,也只能读作“虽/三北/何伤”,“我/以此/作歌”。又如《送梅觐庄往哈佛大学》中的“吾闻子墨子有言”,“应有‘烟土披里纯’”,也只能读为:“吾闻/子/墨子/有言”、“应有/‘烟土披里纯’”。这些音节的变化,无疑增加了胡适诗歌的表现力与自由性。
在诗体上,胡适采用“背律向古”与“借用西方”的方式,向着“自由化”的目标进行了多种认真的尝试。如他曾效仿西方诗歌的三句转韵体写过《久雪后大风寒甚作歌》与《老树行》,“以古诗法入律”写过《春日书怀和叔永》,以古乐府体写过《题欧战讽刺画》,以骚体翻译过拜伦的《哀希腊》和勃朗宁的《乐观主义》。胡适在诗体改革上所作的这些尝试,带来了诗体相当程度的解放,不仅形式自由,格律也十分松动。如《题欧战讽刺画》除在形式上“大有古乐府味”外,在每节上的字数也不相等,甚至在一节之内也有字数不等的,如第六节:“一字褒贬,可以全躯。《春秋》之笔欤?淳于之徒欤?”形式如此自由,其韵律、平仄的松动也就可想而知了。在进行各种诗体尝试的同时,胡适也创作了许多歌行体,如《偶吟》、《送许肇南归国》、《送叔永之行并寄杏佛》等等。胡适这些歌行体既与传统歌行体有着明显的不同,也不是前代革新诗人的那些或铺陈宏大的长篇叙事诗,或慷慨激昂的政治抒情诗,而是一种发展了的以即兴抒情与说理见长、格式随意、语句自由的歌行体。它比黄遵宪、梁启超、秋瑾的那种着意变换句式的长篇,在语言上更接近自然、白话,在形式上更自由,更接近新诗体。如《和叔永题梅任杨胡合影诗》、《送梅瑾庄往哈佛大学》等作,就在黄、梁、秋歌行体的基础上又加上了类似现代新诗的分节方法和抒情方式。
胡适这一时期诗歌在语言和形式上所作的革新试验十分重要,它既是他此时期诗歌革新理论的验证,又是他由创作古诗到尝试新诗艺术转变的一个必须的、十分重要的准备。
有了前面尝试的经验和收获之后,胡适开始第一次“有意试做白话的韵文”了。1916年7月22日,他写下了被司马长风称作“第一首白话诗”、长达一百余行的《答梅觐庄——白话诗》。但胡适的创作还是遭到了保守友人的嘲讽,梅光迪说:“读大作如儿时听《莲花落》,真所谓革尽古今中外诗人之命矣!”任叔永也说:“足下此诗实验之结果,乃完全失败。”并且由此断定,白话断不可入诗。朋友的反对,加上实验哲学的影响和胡适此时诗歌革命理论的逐步成熟,不仅使胡适更加执着地从事白话诗尝试,而且也使他由此前为证明古文是“死文字”,白话是“活文字”,作“诗之文学”可“不避文之文学”的尝试,变为验证“白话是否可以作诗”,“白话诗是否可能”的生死攸关问题的试验。为此,胡适发出了“第一次宣言不做文言诗词”的誓言,决心“全力去试做白话诗”,攻打下文学领域这座最后“未投降的堡垒”。于是,在不长的时间里他写了一系列“尝试性”的白话诗作,并于1917年2月在《新青年》二卷六号上发表了经挑选的“白话诗八首”:《朋友》(即《蝴蝶》)、《赠朱经农》、《月》三首、《他》、《江上》和《孔丘》。这八首诗连同他此时期写成的其它诗作,是胡适“白话诗”实践中最重要的收获,它从内容到语言形式,都立体地呈现出了十分成熟的现代特征。
首先,在内容上较好地实现了他“实写今日之情状”的诗歌革新主张,写出了富有鲜明时代特征的内容。这里既有体现诗人积极进取、乐观有为,敢于批判一切精神的,也有表现其因理想、个性与现实冲突所引发的痛苦、苦闷的,还有表现爱国情感与日常生活情感的。其具体体现为:第一,炽烈的爱国之情。如《他》一诗,就极其真挚地表达了诗人对遥远祖国的深深思念与热爱之情。第二,积极进取的精神。如在《尝试篇》中,胡适反陆游的“尝试成功自古无”而用之,写下了“自古成功在尝试”的壮语。这首诗既表达了诗人投身诗歌革命的决心,又体现出了一种百折不挠、勇于进取的精神。又如在《答经农》中,诗人就通过直写对白话诗尝试成功的期待和白话诗必将战胜古典诗的信心,体现了其乐观进取、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第三,对传统文化的批判。如《孔丘》写道:“认得这个真孔丘,一部《论语》都可废。”表达了对传统儒学的强烈不满。又如《作孔子名学完自记》写道:“推倒邵尧夫,烧残‘太极图’。”就对《易》学的权威理论邵尧夫(邵雍)的“象数之学”和周敦颐的“太极图说”,表示了极大的蔑视。第四,个人思想情感和内在精神困境。如《蝴蝶》一诗,就表露了一个初步觉醒者身处异国时,因其社会文化理想与个人情感之间的巨大冲突所产生的一种苦闷与彷徨之情,从中可触摸到诗人的真性情与大寂寞。又如《江上》就在绘出了一幅淡雅自然之景的同时,表现了诗人一份难得的清闲之心。再如《月》三首,硬是从当时枯燥的日常生活中寻出了些许闲趣,颇耐人寻味。还如《赠朱经农》则一面缅怀了朋友之间真挚深厚的情谊,一面又表露了在变革现实上朋友反对带给他的苦恼。这些内容,不管是哪一方面,都记录了时代变革的足音,充满了“个性”的声音。
有人说,胡适的白话诗尝试,“除文学形式上的‘改良’外,思想可取者并不多”,这种说法是有失公允的。因为,虽然从批判的广度、深度和态度的决绝程度上,胡适诗歌的思想都还不能与后来的新文化运动相比,但仅从诗人此时期诗歌所表现的、即便是一些简单的白描或叙事,甚至是一些不乏唠叨的说理来看,其中蕴涵的真切朴实的情感,也仍能显示出不同于传统的时代精神与个性特征。
其次,在语言形式上取得了巨大突破,成为了具有“准”现代形态的诗作。
这些诗作在语言上的最大特征是“明白如话”。这一特征的形成除得力于胡适“以白话作诗”的主张外,还得力于其“诗体大解放”和“作诗如作文”的观念。后来,胡适还曾补充说:“一首诗尽可以有寄托,但除了有寄托之外,还须要成一首明白清楚的诗。”又说:“我并不是说,明白清楚就是好诗,我只要说,凡是好诗没有不是明白清楚的。至少‘胡适之体’的第一条戒律是要人看得懂。”[3](第295页)正因有如此观念指导,胡适此期的诗歌语言才大都做到了“明白如话”。如在“戏以白话作律”的《江上秋晨》中,就除“颇”等少数几字外,其余全是白话。由此可见,在他那不是律诗的自由体诗中更该是“白话连篇”了。在意象上,这些诗作也显示出了更加浓厚的现代色彩。首先,他的诗歌意象几乎全部取自当下生活,很难找到搬用古典诗歌的,如“蝴蝶”、“睡美人”、“老树”等。而且这些意象已具有了一种理念化的特征,其意足以驭象,意象之间的关系也完全是由转喻和摹写连结而成。如“蝴蝶”在胡适的笔下,就失去了传统诗歌中因其终日成双成对、飞上飞下、难分难舍而寓指的幸福甜蜜的爱情之意,而具有了胡适因理想暂时不能实现和不被人理解而产生的一种寂寞、苦闷之感,也隐含了一种个人在大时代里无处归依的精神困境。这种情感和困境,也完全是只有处于前“五四”时期,深刻思考着中国文化问题、文学问题的人才可能有的。另外,在“蝴蝶”与这种情感之间,其“象”的联系作用已经十分微弱,它完全靠的是一种理念的投射。可见,胡适此期诗歌的意象已与传统诗歌的意象相去甚远。在形式上,胡适此期所作不仅“充分采用白话的字”,而且还采用了“白话的文法,和白话的音节”,“做长短不齐的诗”,把“诗的散文化”与“诗的白话化”统一了起来,打破了旧诗的束缚,基本上实现了“诗体的大解放”。最能集中体现这一成就的是《蝴蝶》和《他》两诗,在诗中胡适通过采用随感情起伏变换的散文句式和章法、自然舒缓的内在节奏、大量的虚词以及具有清晰语义逻辑联想结构的意象,使其突破了传统诗歌格律形式的束缚,显得相当自由、灵活。
再次,在风格上,胡适此时期的诗作显示出了清新、平实、自然的特征。如他的“白话诗八首”就在其纯白的语言、活泼自由的形式,以及所描写的日常社会情状和抒发的个人生活情感之中,显示出了朴实与清新之风。
胡适曾说,他“这五年来的诗”,很像一个放脚妇人的鞋样,“虽然一年放大一年”,可“年年的鞋样上总还是带着缠脚时代的血腥气”。[4] (第219页)胡适前“五四”时期的白话诗歌尝试,确实走过了一个异常艰难曲折、但又是逐步向前的历程,它让我们看到了白话新诗是如何一步步脱茧解放,中国诗歌的题型是如何一步步由古典向现代转换的。
在内容上,它经历了一个由浅露、狭窄到逐渐宽广、深刻的过程,即由写个人闲愁苦闷、生活琐事,发展到表达爱国情感、张扬个性、批判传统文化等。这个过程改换了传统诗歌的“载道”内容,使其在不同方面、不同层面上显示出了即将到来的“五四”精神,完成了与“五四”“人的文学”和“平民文学”的表现内容相对接的使命。在语言上,它经历了一个由文白夹杂到几乎完全使用白话的过程,在较为彻底地告别传统典雅文言的同时,使其诗歌显示出了越来越明显的表现力与活力,从创作实践上证明了白话写诗的可能。在意象上,则出现了一大批富有浓厚现代色彩的新意象。十分成功地变组合方式为隐喻式、内部结构为“以象含意”或“象意互合”的僵死传统意象,为组合方式为转喻和描摹式、内部结构为“以意驭象”的自造意象。这些自造意象,一扫传统意象的陈腐之气,使中国诗歌意象具有了新的文化内涵和新的审美特性。在形式上,它明显地经历了一个袭用旧形式、改造旧形式和创造新形式的过程,通过走“散文化”与“白话化”相结合的道路,最终一步一步地扫除了“创作白话诗的一个关键性的障碍”,攻克了诗的“这座壁垒”,为“五四”新诗体的出现扫清了道路。在风格上,它逐渐摆脱了传统古典主义诗风的影响,创造出了一种清新、质朴、自然的风格。这一风格,直启稍后的五四“写实主义”诗风。
胡适曾把此期的诗歌革新追求概括为,“说话要明白清楚”,“材料要有剪裁”,“意境要平实”这几条,而这几条“代表了新诗的一路”[5] (第294页)。的确,正是在前“五四”这个重要的历史时期,在“大家努力的是如何摆脱旧诗的藩篱,不知是如何建设新诗”的“新诗运动的最早几年里”,在中国诗歌由古典形态向现代形态转换的最后关头,胡适以其“代表了新诗一路”的白话诗尝试,基本上完成了“否定旧诗,解放诗体”,“创造出一种新诗”的使命。正是以胡适这些“沟通新旧两个艺术时代桥梁”的前“五四”白话诗为标志,[6] (第142页)中国诗歌结束了其几千年来在古典形态里的发展变化,开始了一个伟大的“新诗纪元”。
[作者简介] 李金涛(1965-),男,湖北仙桃人,华南师范大学中文系副教授,山东大学文学院博士后,主要从事中国现当代文学研究。
参考资料:http://book.sohu.com/20070525/n25022758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