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生前分给弟弟的房子,属于遗产吗?我可以继承吗?

弟弟结婚时没房子跟父母挤到一起,后来房子拆迁,父母和弟弟分开住了,分了他们一套,没给我们。现在父母死了,他们还要分现在父母留下的房子合理吗,我可以要求从新分割吗

父母生前分的房产不属于遗产,不可以继承。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条: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七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扩展资料: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九条:继承权男女平等,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3)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2、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10-11
  生前已经处理的财产,不属于遗产的范畴,不能要求继承。
  遗产继承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人为继承人;继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遗嘱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就是继承权。
  在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
  (1)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
  (2)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3)遗赠抚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该方式主要出现在老人无人赡养的情况下。
  (4)法定继承,即在上面三种情况都不存在的情况下,法律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确定的顺序。
  如果同时出现2种以上的继承情况,在这4种继承方式中,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最高,其次是遗赠,效力最低的是法定继承。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8-03-16
1、如果父母分给你弟弟的房子,产权人登记的是他,那么就成为你弟弟的房产,不是你父亲的遗产。
2、父母去世,如果没有遗嘱,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你和你弟弟都享有继承权,你弟弟有权要求分割你父母的遗产,包括他们留下的房产。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1-11-30
生前处理的属于赠与,但如果房屋没有登记到你弟弟的名下,则还属于父母的遗产,可以要求分割。否则只能和弟弟共同继承父母其他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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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婚姻家庭 刘大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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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15-07-12
1\生前的财产照理是不属于遗产的
2\除非房产证上没有过户的名字,名字还是你父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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