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S 公司为上市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采用资产负债务法核算所得税,所得税税率33%,2006年的财务会计报告于2007年4月30日经批准对外报出。 2006年所得税汇算清激于2007年2月15日完成。 2006年前该公司按净利润的10%计提法盈余公积, 2006年尚未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和法定公益金,2006年税后利润为56000万元。假定税法规定可按应收账款余额5%计提坏账准备在税前扣除:违约金和诉实际发生时允许税前扣除。 2007年1月1日至4月30日会计报表公布日前发生如下事项:
(1) 2007年1月发现在2005年发生一项纳税调整事项处理, 即公司于2005年年计末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500万元。该减值准备金额2006年12月31日未发生变动。
(2) 2007年1月发现一项重大差错。 2006年1月18日购入一项无形资产,入账价值为30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甲公司2006年度对此项无形资产未进行摊销。
(3) 2007年2月发现一项重大差错。 2006年8月,甲公司贲广告公司签订广告化理合同,委托该公司承办其产品广告业务。广告代理合同约定:广播电视广告费用1350万元,考虑到广告的受益期间难以准确界定,将广告费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在自2006年10月起的4年内平均摊入销售费用。假定广告费用均可税前扣除。
(4) 2007年2月发现一项重大差错。公司有一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成本为100万元, 2006年12月31日公允价值为120万元,甲公司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
(5) AS公司于2007年3月10日收到A企业通知,A企业已进行破产清算,无力偿还所欠部分货款,预计AS公司可收回应收账款的40%。该业务为AS公司2006年3月销售给A企业的产品,价款为135万元(含增值税额)按合同规定A企业应于收到所购物资后一个月内付款。由于A企业财务状况不佳,面临破产, 已经到2006年12月31日仍未付款。 AS公司为该项应收账款提取坏账准备21万元。假家税务部门尚未批准税前扣除。
(6) AS公司2007年2月10日收到B公司退货的产品以及退回的增值税发票联、抵扣联。该业务为AS公司2006年11月1日销售给B公司的产品,价款100万元,产品成本80万元,清费税税率10%, 2006年12月31日仍未收到货款,年末按5%计提了坏账准备。
(7) AS公司2007年3月15日收到C公司退货的产品以及退回的增值发票联,抵扣联。该业务为AS公司2006年11月10日销售给C公司的产品,价款200万元,增值税率17%,产品成本160万元,2006年12月31日仍未收到货款,年末按10%计提了坏账准备。
(8) 2007年2月7日,经法庭一判决,AS公司需要赔偿C公司违约金万元,支付诉讼费用3万元。 AS公司不再上诉,并且赔偿款和诉讼费用已经支付。假定已经税务部门批准允许税前扣除,该事项为AS公司与C公司签订供销合同,合同规定AS公司在2006年9月供应给C公司一批货物,由于AS公司未能按照合同发货,致使C公司发生重大经济损失。 C公司通过法律要求AS公司赔偿违约金等经济损失150万元,该诉讼案在2006年12月31日尚未判决,AS公司已确认预计负债60万元(含诉讼费用3万元)。
(9) 2007年3月15日AS公司与E公司协议,E公司将其持有60%的乙公司的股权出给AS公司,价款为10000万元。
(10) 2007年3月20日公司董事会制定提请股东会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为:按照2006年净利润(调整后的)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分配现金股利300万元:分配股票股利400万元。
根据以上资料, 判断上述业务属于是调整事项还是非调整事项:并根据调整事项编制会计分录。涉及所得税均按每项业务调整,涉及调整利润分配项目的,合并编制相关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