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协议具体内容

三方协议的具体法律要义是什么,他主要制约是哪方面呢?签订了之后是不是就失去了应届毕业生的一些优势呢,实习时候是不是必须签订协议书呢?复印件有法律效益吗,为什么现在单位都要求签订三方协议呢?

  就业协议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又叫三方协议。
  三方协议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能解决应届毕业生户籍、档案、保险、公积金等一系列相关问题。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就业协议一般由国家教育部或各省、市、自治区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制表。
  与劳动合同的关系
  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录用毕业生时所订立的书面协议,但两者分处两个相互联系的不同阶段,表现在:
  1、毕业生就业协议是毕业生在校时,由学校参与见证的,与用人单位协商签订的,是编制毕业生就业计划方案和毕业生派遣的依据,劳动合同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明确劳动关系中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学校不是劳动合同的主体,也不是劳动合同的见证方,劳动合同是上岗毕业生从事何种岗位、享受何种待遇等权利和义务的依据。
  2、毕业生就业协议的内容主要是毕业生如实介绍自身情况,并表示愿意到用人单位就业、用人单位表示愿意接收毕业生,学校同意推荐毕业生并列入就业计划进行派遣。劳动合同的内容涉及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工作内容、劳动纪律劳方方面面,更为具体劳动权利义务更为明确。
  3、一般来说就业协议签订在前,劳动合同订立在后,如果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就工资待遇、住房等有事先约定,亦可在就业协议备注条款中予以注明,日后订立劳动合同对此内容应予认可。
  4、就业协议是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关于将来就业意向的初步约定,对于双方的基本条件以及即将签订劳动合同的部分基本内容大体认可,并经用人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和高校就业部门同意和见证,一经毕业生、用人单位、高校、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签字盖章,即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应,是编制毕业生的就业计划和将来可能发生违约情况时的判断依据。
  三方解除
  三方解除是指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经协商一致,消灭原订立的协议,使协议不发生法律效力。此类解除因是三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一致的体现,三方均不承担法律责任,三方解除应在就业计划上报主管部门之前进行,如就业派遣计划下达后三方解除,还须经主管部门批准办理调整改派。
  毕业生违约责任及后果
  就业协议书一经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否则违约方应向权利受损方支付协议条款所规定的违约金,从实际情况来看,就业违约多为毕业生违约。
  毕业生违约
  毕业生违约,除本人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外。往往还会造成其他不良的后果,主要表现在:
  1、就用人单位而言,用人单位往往为录用一毕业生做了大量的工作,有的甚至对毕业生将要从事的具体工作也有所安排。
  同时毕业生就业工作时间相对比较集中,一旦毕业生因某种原因违约,势必使用人单位的录用工作付之东流,用人单位若另起炉灶,选择其他毕业生,在时间上也不允许。从而给用人单位工作造成被动。
  2、就学校而言,用人单位往往将毕业生违约行为认为是学校的行为,从而影响学校和用人单位的长期合作关系。
  用人单位由于毕业生存在违约现象,而对学校的推荐工作表示怀疑。从历年上情况来看,一旦毕业生违约,该用人单位在几年之内不愿到学校来挑选毕业生。面对激烈的就业竞争,用人单位需求就是毕业生择业成功的前提,如此下去,必定影响今后学校的毕业生就业工作。同时影响学校就业计划方案的制定和上报,并影响学校的正常派遣工作。
  3、就其他毕业生而言,用人单位到校挑选毕业生,一旦与某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就不可能再录用其他毕业生。若日后该毕业生违约,有些当初希望到该用人单位工作的其他毕业生由于录用时间等原因,也无法补缺,造成就业信息的浪费,影响其他毕业生就业。因此,毕业生在就业过程应慎重选择,认真履约。
  注意事项
  须注意的是学校同意盖章这一步一定要最后执行以保护学生的权益高校毕业生就业必须由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签署就业协议书。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各执一份。就业协议书由国家或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制表。
  签署就业协议书的程序如下:
  (一)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在就业协议书上签名盖章;
  (二)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盖章;
  (三)用人单位必须在与毕业生签署协议书起的15天内,将协议书送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
  (四)学校同意盖章,并及时将意见反馈用人单位。
  采用欺骗等手段签署的就业协议书无效,并由欺骗责任方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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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4
你好.
三方是学校\毕业生\用人单位之间, 对毕业生毕业后就业去向形成一致意见后所形成的书面协议, 对毕业生和用人单位都有约束作用.
签定三方协议,对找到理想就业单位的毕业生是一种保障, 没有丧失什么优势.
实习的时候所签定的协议有两种, 一种是实习协议, 与学校无关; 另一种是三方协议, 是与学校有关的, 国家没有要求毕业生离校前必须要签定三方协议, 只是一些学校为了提高就业率对学生所做的要求.
复印件无效,单位要求与你签定三方协议是因为看好你, 希望你毕业以后去那里工作, 如果你并不想马上确定你的就业意向, 完全可以不签,这样做的后果就是学校把你作为未就业毕业生派遣回原籍人事局, 你回原籍以后再慢慢找工作, 找到理想的单位以后, 由原籍人事局负责你的派遣事宜.
希望能够帮助你!追问

如果签订的三方协议之后是不是就不再属于应届毕业生,以后工作转换就属于工作调动了?

追答

不是。
毕业生有两年择业期,择业期内有一次改派机会,所以,理论上说,毕业之后两年内没有改派过、也没有办理转正定级的情况下,都属于应届毕业生身份。只是有些省份对改派期限作了规定,只限于毕业后一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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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22-08-22

第3个回答  2020-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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