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三方是学校\毕业生\用人单位之间, 对毕业生毕业后就业去向形成一致意见后所形成的书面协议, 对毕业生和用人单位都有约束作用.
签定三方协议,对找到理想就业单位的毕业生是一种保障, 没有丧失什么优势.
实习的时候所签定的协议有两种, 一种是实习协议, 与学校无关; 另一种是三方协议, 是与学校有关的, 国家没有要求毕业生离校前必须要签定三方协议, 只是一些学校为了提高就业率对学生所做的要求.
复印件无效,单位要求与你签定三方协议是因为看好你, 希望你毕业以后去那里工作, 如果你并不想马上确定你的就业意向, 完全可以不签,这样做的后果就是学校把你作为未就业毕业生派遣回原籍人事局, 你回原籍以后再慢慢找工作, 找到理想的单位以后, 由原籍人事局负责你的派遣事宜.
希望能够帮助你!
追问如果签订的三方协议之后是不是就不再属于应届毕业生,以后工作转换就属于工作调动了?
追答不是。
毕业生有两年择业期,择业期内有一次改派机会,所以,理论上说,毕业之后两年内没有改派过、也没有办理转正定级的情况下,都属于应届毕业生身份。只是有些省份对改派期限作了规定,只限于毕业后一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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