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借款写了借条,把它作为其他应收款—备用金处理,附在了记账凭证后面。一个月后,退回了借款,但原来的借条员工要收回,可是已经装订到凭证里面了,怎么处理啊?怎么处理那个借条,不会是从上个月的记账凭证里在再抽出来给他吧?
我那领导叫我撕下来还给他,然后在当时的记账凭证后面注明一下,这样能行吗?
领导让你这么做,你就撕下来,然后复印一下,贴到那张凭证后面,以后借条的处理可以按提议,你怎么方便操作就怎么操作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