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出版合同的解释定义是什么?

如题所述

图书出版合同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图书出版合同,特指图书出版者与作品的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就作品出版的协议。广义的图书出版合同包括图书出版合同、约稿合同、自费出版合同、合作出版合同等在内的合同。在实践中,有的图书出版合同的订立,是在作者已写成书稿交出版社的情况下,双方再就出版该书稿的权利义务经商议而达成合意。而有的图书出版合同是在要出版的作品未产生的情况下,出版者和作者双方对约稿和出版该书稿两部分内容同时作出约定的合同。狭义的图书出版合同是典型的出版合同,这里图书出版合同的含义仅指狭义的图书出版。
  2、出版合同的主要条款和当事人的主要权利与义务
  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出版合同有以下主要合同内容:1)作品的种类、名称和质量;2)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向出版者交付作品稿件的时间;3)出版者出版时间;4)出版者享有专有出版权的期限;5)出版物的出版数量和质量;6)稿酬支付的标准和办法。
  根据上述内容,合同约定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权利义务是:1)应当在约定的期限向出版者交付符合约定质量的书稿(包括无著作权暇疵);2)按照约定的数额和期限取得稿酬;3)不得在向第三人以同样的方式和范围许可使用作品;4)取得样书;5)图书脱销后,出版者拒绝重印、再版的,有权终止合同。
出版者的主要权利、义务是:1)按照约定的期限和质量出版作者的书稿;2)按照约定的数额和期限支付作者稿酬;3)享有对作品的专有出版权;4)对作品的编辑出版不得损害著作权人的著作权;5)重印、再版作品,应当通知著作权人,并支付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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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11-14
图书出版合同是指著作权人将其作品的复制权与发行权许可出版社在一定范围和期限内以图书形式使用,由出版社承担印刷与发行费用,并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的协议。图书出版合同明确规定了出版者与著作权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我国1991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以下称“原《著作权法》”)对与图书出版合同相关的问题作了具体规定。为了加强保护著作权的力度,与国际著作权保护公约有关规定接轨,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又于2001年10月27日作出《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决定》,对原《著作权法》作了修正,并重新公布施行。
第2个回答  2011-11-11
就是回答什么是图书出版合同。
图书出版合同的解释定义:图书出版合同是指著作权人将其作品的复制权与发行权许可出版社在一定范围和期限内以图书形式使用,由出版社承担印刷与发行费用,并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的协议。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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