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烟草实业发展中心与中国烟叶公司之间的职责定义和关联

如题所述

中国烟叶公司内设机构
2009-02-19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中国烟叶公司设8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

承担公文运转、综合行政事务、印章管理工作;承担公司固定资产、办公用品的购置及日常管理工作;按照规定的权限,管理有关人事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2.综合计划部:

参与拟订烟叶种植、收购、储备和调拨计划;参与拟订烟叶调拨价格;负责组织全国烟叶购销交易;承担购销合同、委托加工合同的管理工作;参与烟叶信息化工作;承担烟叶收购、调拨和工商库存信息统计分析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3.生产管理部(技术推广部):

承担烟叶生产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负责烟叶生产基地建设的指导工作;承担烟叶中外技术合作与交流工作;参与拟订烟叶生产技术标准,参与审定烟草新品种;负责全国烟草种子、肥料、农药、烤房等相关物资、设施、技术的试验示范、质量监测和认证推广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4.收购管理部:

承担烟叶收购的指导、协调、监督工作;参与拟订烟叶收购价格和补贴政策;参与拟订烟叶国家标准,负责对烟叶国家标准的实施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参与组织烟叶国家标准技术培训;核准全国烟叶收购基准样品;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5.基层建设管理部:

研究提出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总体规划、实施计划和实施方案,负责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工作,组织建设项目验收评价;承担全国烟叶基层站建设和烟叶基层队伍建设的指导、协调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6.复烤企业管理部:

承担打叶复烤企业管理和制度建设的指导工作,参与拟订技术改造规划、技术标准;负责打叶复烤工艺技术交流与推广工作;参与拟订打叶复烤加工费用标准;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7.财务部:

拟订公司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办法;承担公司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工作;编制并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预算,负责公司会计决算工作;承担公司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8.经营部:

承担进口烟草专用肥料的经营管理业务;承担进口烟叶国内流通管理工作,参与拟订烟叶进口计划和分配计划,参与进口烟叶的制样、看样验货和监督加工等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中国烟草实业发展中心简介
中国烟草实业发展中心(以下简称“中烟实业”)成立于1999年1月,是国家烟草专卖局(中国烟草总公司)的直属经济实体,根据国家局(总公司)的要求,负责经营管理国家局(总公司)直接投资的非烟草专卖品、非烟草专用材料的独资企业和控股的合资、股份企业,代表国家局(总公司)参与非控股股份企业的管理。

2002年11月,国家局考虑到中烟实业对国家局投资项目的清理工作逐步到位,决定对中烟实业的工作职能进行调整,即负责经营管理国家局(总公司)投资的多元化经营的独资企业和控股的合资或股份制企业,代表国家局(总公司)参与非控股股份制企业的管理,并根据国家局(总公司)的授权,对烟草系统多元化经营实施宏观指导、协调与服务。

2004年6月,随着形势的发展和行业改革的推进,国家局党组根据行业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决定对中烟实业工作职责、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进行较大调整。工作职责从过去的以行业多元化经营工作为主调整为以主业为主,即对行业部分卷烟工业企业实施管理、指导、协调和服务;机构设置从过去的 4 个部门增加到 8 个部门,包括办公室(外事办公室)、人力资源部、生产安全管理部、财务审计部、法律与改革部、市场营销部、物资供应部、多元化投资管理部,除了多元化投资管理部以外,其他部门都主要从事主业的工作;人员编制增加到50人。

经过此次职能调整,哈尔滨卷烟总厂、延吉卷烟厂、兰州卷烟厂、深圳卷烟厂等四家烟厂分别与所在地省(市)局(公司)脱钩,改由中烟实业中心正式管理。红塔辽宁烟草有限责任公司、山西昆明烟草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昆明卷烟有限责任公司、海南红塔卷烟有限责任公司等四家有限责任公司原由所在地省(区)局(公司)持有的股权无偿划转给中烟实业。 调整管理体制后,涉及以上卷烟生产企业的各项计划管理、工业经济运行和卷烟生产物资供应等项职能由中国烟草实业发展中心负责管理,专卖属地管理原则不变。

2005年8月,国家局对中烟实业职能再次进行调整:不再承担行业多元化经营的宏观管理职能,撤销中烟实业内设的“多元化投资管理部”。内部机构设置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为办公室(外事办公室)、人力资源部(纪检检察部)、生产安全管理部、财务部、审计部(监事室)、法律与改革部、市场营销部、物资供应部。

职能调整后,中烟实业的主要任务是组织所属企业联系实际贯彻执行国家局的决策,深化改革,注重协调,加强管理,完善监督,强化服务,促进企业的全面发展。所属卷烟工业企业的主要任务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市场为导向,坚持深化改革、科技领先、优化品牌、科学管理,全面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保持平稳、持续发展。

2008年10月13日,根据《国家烟草专卖局 中国烟草总公司机关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国家局再一次对中烟实业工作职责、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进行调整。

中国烟草实业发展中心是国家局、总公司直属的专业性公司。主要职责是:1.指导、协调、管理所属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指导所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2.组织实施所属企业组织结构调整,指导企业改革。3.依法对所属企业的国有资产行使出资人权利,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管理监督所属企业财务资金,组织实施内部审计工作。4.管理所属企业人事、劳动工资工作,指导所属企业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所属企业纪检监察工作。5.承办国家局、总公司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中国烟草实业发展中心设11个内设机构:办公室(外事办公室)、人力资源部、生产部、安全监督管理部、企业管理部、财务部、审计部(监事室)、法律与改革部、市场营销部、物资供应部、纪检监察部。中国烟草实业发展中心人员编制调整为60名。

2007年,中烟实业经济运行态势总体良好,保持了较快增长速度。全年累计生产卷烟377万箱,同比增加23万箱,增长7%。累计销售卷烟382万箱,同比增加22万箱,增长6%。产、销结构趋于优化。八家卷烟工业企业共实现税利150亿元,税金118亿元,利润32亿元,与2006年相比,分别增长33%、23%、86%。全年生产重点骨干企业品牌131万箱,占全年产量的35%,同比增加69%。

2008年中烟实业经济运行态势良好,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经济指标。全年产量(含出口)391.02万箱,同比增长3.61%;销量390.92万箱,同比增长2.60%;含税销售收入322.77亿元,同比增长16.96%;实现税利178.12亿元,同比增长24.03%;其中税金142.08亿元,同比增长18.58%;利润36.04亿元,同比增长51.47%。

2009年,中烟实业围绕“卷烟提结构、管理上水平、税利保增长、稳定促发展”的总体任务,扎实开展各项工作,经济运行质量明显提高。全年共生产卷烟399.15万箱,同比增长2.45%;销售卷烟399.96万箱,同比增长2.51%。共生产三类以上卷烟160.49万箱,同比增长43.63%。实现销售收入(含税)382.88亿元,同比增长18.62%。实现税利219.31亿元,同比增长23.25%,比行业工业平均水平13.00%高10.25个百分点;实现利润36.97亿元,同比增长3.27%(剔除税改影响因素,增长在20%以上)。

中烟实业将以科学发展观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烟草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卷烟上水平”的行业基本方针和战略任务,坚持“服从共性,注重特性,分类指导,共同发展”的管理思路,发扬“讲责任、讲奉献、讲纪律”的优良作风,以“满腔热情、富有激情、充满智慧、奋力创新”的良好精神状态,全面推进“卷烟上水平”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积极推动加快发展方式转变,实现中烟实业所属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1-11-17
原始烟叶与深加工和管理关系,烟草实业是深加工,烟叶公司是种植和管理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11-18
中实业是国家烟草专卖局的非烟投资公司,中烟叶是国家烟草专卖局的烟叶公司
相似回答